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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措不及防(2/3)

觉得那片花瓣很慢,但是其实它是直接出现在了那里,时间根本没有过去,只是这里让你的感官发生了误差。”

“这,真的是灵宠能拥有的力量吗?”陈乐乐的声音有些干涩。

“从某种领域来说,这已经不能算是普通灵宠了,在这片花田里,它就是神。”

“那我爸爸,是不是它的对手?”陈乐乐终于问出了自己想问的。

“如果陈晨能发挥出七情的全部力量的话,是有资格和它一战的。”

女帝的绝世仙师

陈乐乐骇然,和许琪说了一句:“我有急事,先走一步,叫许姐姐放心,安心在家等我回来。”然后头也不回的,向着嗡嗡嗡声音的反方向,一路狂奔。

而李欢月看着陈乐乐逃跑也明白了什么,召唤出圣光狗,给自己圣光加持后,也随着陈乐乐逃跑的方向,一声不吭的走去。

现在的众人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就看见李文安变成了木偶,然后陈乐乐和李欢月两个人很快跑得无影无踪,甚至还有心大的在想:“他俩这是私奔?”

没等他们反应过来,远处便听到了蜜蜂嗡嗡嗡的声音,只见铺天盖地的嗜血蜂呼啸而来,吓傻众人的时候,又呼啸而去,目标,正是陈乐乐和李欢月逃跑的方向。

许琪连自己的腿都抬不动,只是满脸的泪水,“哥哥,你一定不能有事啊。”

花田之外,福安山脉。

福安山脉是横跨荣耀联邦十多座城池的巨大山脉,这里灵兽无数,强至各大灵兽之王,弱至无等级的灵兽,都遍布着

整片山脉,山脉的其中一个部分,正是与花田接壤。

平时,福安山脉,除了部分强者,以及各大公司机构的冒险团之外,是人迹所不能达的地方,但是此时,这里却出现了很多人。鲜衣怒马着有,衣着散乱着有,拥簇在众人中间的,是一个脸上有着一道长疤的中年。而此时一个全身包裹在黑衣里的人站在这里,躬身在长疤中年的面前。

“都做好了吗?”

“一切按照计划行事。”

“等下回去看看尸体,嗜血蜂喝血吃肉但是不吃骨头,你可以带根骨头回去,向那群人要账,和他们说,价钱再加一倍,不然这根骨头,就丢到荣耀李家的门口。”

“大哥,这有点不太合规矩吧?”身边另一个人说到,看站位,还是疤脸中年的亲信。

“不合规矩的是他们,李家的千金,怎么只值那么点钱?,还有告诉他们,下次这样的活,我们还接。”

“是,大哥。”

“走吧,玫瑰城里有另一桩生意等我们做呢。”

而此时,陈乐乐看到马上追上自己的李欢月,也不做声,闷声的跑。一般来说,嗜血蜂不是一种主动攻击的灵虫,但是它之所以被称之为嗜血蜂,是因为它一旦准备攻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战斗起来,极其嗜血。

而模仿李文安的傀儡,撒在两人身上的嗜血蜂窝的粉末,就是最能让嗜血蜂嗜血的东西。其实嗜血蜂并不强,基本上都是无等级的灵虫,只有少数是户级,难缠的地方在于嗜血蜂的数量,以及它的特性,是破灵。

无论是嗜血蜂本身还是嗜血蜂的蜂窝粉末,都具有无视灵力的特性,因此对他们来说所有的灵力护盾都是破纸。他们知道要直接出手杀李欢月,太弱的杀不了,太强的不愿意以身犯险,而且如果在玫瑰主宰出手之前没杀死,那就大事休矣,因此就打算利用嗜血蜂来杀死李欢月。

嗜血蜂是完全凭借本能形式的低级灵虫,完全不害怕玫瑰主宰,而且它们有足够多的数量一次一次的冲击李欢月,直到杀死李欢月,为此,他们还先把拥有物理防护的严老师弄伤。唯一的问题在于,嗜血蜂作为低级灵虫,速度其实不快,要追上现在急速奔跑的李欢月,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

自己因为修炼琴剑决的关系,身体素质极强,而且耐力极好,能坚持很久的时间,嗜血蜂窝的粉末是自己可以用灵力慢慢炼化,只是需要时间。而李欢月呢?靠的是圣光狗的圣光加持强行提高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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