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成了吧?成了!(1/2)
“姑娘不要匆忙,放慢你的脚步,不要不要羞羞答答地躲开我的目光……”
甘奇已然开唱,人也在随着节奏不断摇摆,手中的吉他拨片,不断扫过琴弦。
萧潇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贝斯,摇摆的头发遮住了整张脸。
摇滚乐已经是小众音乐了,但是有人真的是来听摇滚的,节奏一起,已然在摇头,口中大喊:“朋克不死!”
这首歌,是一首标准的朋克摇滚。所谓朋克,就是最直接、最简单的摇滚乐方式,不要什么复杂的编曲,一个主旋律加三个和弦即可,歌曲大多都朗朗上口,要表达什么,就直接表达什么。
比如要表达姑娘,那就围着姑娘唱,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却又能让人躁动非常。
听得那一句“朋克不死”,甘奇脸上带笑。甘奇知道,朋克,喜欢的人,就会真的喜欢。甘奇记忆中的朋克乐队,有许多是相当不错的,比如新裤子、反光镜,还有一个花儿乐队。
节奏明快快的鼓点与吉他和弦,从酒吧之内传到酒吧之外,也引起一些人驻足。
一曲唱罢,有人鼓掌,喊着:“牛逼!”
有人无动于衷,比如左边那几个小姑娘,并不觉得这首歌特别好听,有一个小姑娘开口说道:“张丽,失望了没有?”
张丽没有说话。
台上的甘奇说话了:“平凡之路!”
甘奇完全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吉他声就起来了,接着开口唱。
才开口唱得一小段,张丽忽然转头与几个小姑娘说道:“这首歌好听,歌词也写得好。”
这回另外几个小姑娘没有说话。
歌在唱,沧桑的嗓音,慢慢起来的伴奏,高潮来的也快,带着微微的呐喊。
循环往复的主旋律,张丽再也没有说话了,竖着耳朵在听,想听清楚每一句歌词,也盯着台上的甘奇在看。
随着起来的节奏,随着伴奏的丰富,甘奇的呐喊感越来越多。
满场的眼睛都看着那个小小的舞台。
甘奇微微闭眼,享受着这一刻,也享受着这首歌营造的氛围。
“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想永远的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无法自拔,我曾经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绝望着也渴望着,也哭也笑也平凡着……”
兴许这个时候,应该有人热泪盈眶了,每一个第一次听这首歌的人,心中总会有触动,有的人多,有的人少……
这首歌,终于唱完了,张丽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许多人都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甘奇在这里停了一下,不说话,也不接着唱歌,就站在舞台之上,低头站着,等候了片刻。
张丽好像先擦了一下双眼,然后才开始鼓掌。
“牛逼!”这个酒吧的人,似乎只会用这个词来表达心中的感情,兴许这个词与摇滚需要的叛逆很接近。娱乐之最音乐
“这首萧小姐,也搜不到,也是他们原创的歌。”有一个小姑娘与张丽说道。
张丽却答道:“你别搜了,好好听歌,这个乐队我真的喜欢,他们以后肯定会红起来。”
“嗯,我也觉得会红。我就是想下载到手机上,不然下次想听,又听不到了。”
“下次咱们还来。”张丽说道。
台上的甘奇再次开口:“接下来是《夜空中最亮的星》,希望大家喜欢。”
酒吧门口,又走进来的几个人,服务员与他们说没有位置了,这几个人却没有走,就站在酒水吧台边。
台上唱着,一曲唱完,接着是一曲普通话版的《冷雨夜》。
之前喊着“朋克不死”的那个人,举起了手,把大拇指、中指与无名指收起来,竖起食指与小拇指,做了一个摇滚金属礼,对着甘奇不断挥动。
甘奇回应了他一个微笑,金属礼其实本只是重金属摇滚用的,而今其他摇滚乐迷,也都用了起来,倒也不必深究。
一首歌接着一首歌,甘奇慢慢也会多说几句话,感谢一下现场的所有人。
六哥在笑,宋科文也在笑。
六哥开口问道:“三哥,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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