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行冠礼(1/3)
建安十六年(211年)秋,刚行冠礼的曹植暂时告别了在邺城宴饮游乐、吟诗作赋的优游生活,慨然请缨,随父西征。一路上跋山涉水,晓行夜宿。
当西征大君辗转到帝都洛阳时,曹植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饱受战火的洗劫,洛阳城往日的繁华消逝得无影无踪,到处都是残垣断壁,荆棘丛生,昔日气势雄浑的皇宫已成一片废墟,湮没在杂草间,片片黄叶满城乱舞。
不知不觉,就到了夏,许多人开始穿起了比较薄的衣服,此时的李云庭,想穿短袖,可在那个时代,短袖根本是不可能有的,于是,李云庭只好,放弃了自己的想法,依旧穿着长袍,不过实话,这长袍,的的确确是挺热的。李云庭于是被热出了一些汗,但,是也没办法啊,谁叫气这么热,于是,李云庭坐不住了,开始在屋里面走动了起来,开始走来走去,这样就不会太热了。。。
曹植(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生于东郡甄城(今山东甄城,一莘县),是曹操与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曹植是三国时期着名文学家,作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与集大成者,他在两晋南北朝时期,被推尊到文章典范的地位。其代表作佣洛神赋》《白马篇》《七哀诗》等。后人因其文学上的造诣而姜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其诗以笔力雄健和词采华美见长,留有集三十卷,已佚,今存《曹子建集》为宋人所编。曹植的散文同样亦具影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的特色,加上其品种的丰富多样,使他在这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影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文学批评家钟嵘亦赞曹植“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并在《诗品》中把他列为品第最高的诗人。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初平三年(192年),曹植出生于东武阳。曹植是曹操与卞夫人所生第三子(卞夫人为曹操生了四个儿子:丕、彰、植、熊)。[4]当时曹操在北方尚未站稳脚跟,缺乏固定的根据地,家属常随君行止,因此幼年的曹植同众多兄弟们一样,是在戎马倥偬的生活中度过的。这种戎伍生活一直到建安九年(204年),曹操击败了劲敌袁绍集团,攻克了其经营多年的邺城(今河北临漳),方才有所改变。
曹植自非常聪慧,才十岁出头,就能诵读《诗经》、《论语》及先秦两汉辞赋,诸子百家也曾广泛涉猎。他思路快捷,谈锋健锐,进见曹操时每被提问常常应声而对,脱口成章。曹操曾经看了曹植写的文章,惊喜的问他:“你请人代写的吧?”曹植答道:“话出口就是论,下笔就成文章,只要当面考试就知道了,何必请人代作呢!”再加之性情坦率自然,不讲究庄重的仪容,车马服饰,不追求华艳、富丽,这自然很合曹操的口味。渐渐地,曹操开始把爱心转移到曹植身上。建安十一年(206年)八月,15岁的曹植第一次随父东征海贼管承到达淳于(今安丘东北)。
建安十二年(207年)一月,回师邺城,他在《求自试表》中所“东临沧海”即指此事。九月,16岁的曹植随父北征柳城(今辽宁朝阳),他在《求自试表》中“北出玄塞”即指此行,《白马篇》就是曹植对此期间随父征战的写照。
建安十三年(208年)七月,17岁的曹植随父南征刘表至新野,后又随父与孙权战于赤壁。建安十四年(209年),曹植随父征战第一次回到家乡亳州。
建安十五年(210年),曹操在邺城所建的铜雀台落成,召集了一批文士“登台为赋”,曹植也在其郑在众人之中,独有曹植提笔略加思索,一挥而就,而且第一个交卷,其文曰《登台赋》。从此曹操对曹植寄予厚望,以为他是最能成就大事的人。
满腔热血的曹植怀着一颗立功垂名的心,随西征君离开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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