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改制(2/2)
王宇又说道:“另外,都察院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首先,都察院的所有包括俸禄在内的所有开销都由大明王承担,不再走户部。从此都察院将更加独立,使之始终公正的监督百官。其次,都察院虽然负责监督百官,但也会配合内阁行事。”如此,都察院完全受命于大明王,不受其他任何部门辖制。也就是说,监督权,也“独立”出来。
监督权,政权,军权,分别独立。虽然还不成熟,但也是一大进步。
至于立法权,现在不急,这个事情很复杂。
进一步分权,却是变相加强了大明王的权力。
因为大明王王宇,张良,诸葛亮,孙尚香,吴三桂等人的特殊,只要这些人抱成一团,事情就好办。
大明王-内阁-六部一院一军的中央集权制度,众人都认可。
经过详细深入的探讨,很快便能付诸行动。
“地方,还是按照前明设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诸葛亮问道,现在的他对前明和华夏帝国有了深刻的认识。
前明,地方制度采用设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分别掌管地方的政权,刑法和兵马。
当然,后来还有总督,巡抚之类的凌驾于三者之上,形成了所谓的封疆大吏。
“地方?”
大明王王宇考虑过,看向众人,问道:“你们有什么想法?”
孙尚香表示很无奈,她没想过这些,带兵打仗还行,这些她不擅长。
吴三桂同样,不会考虑这些。
这时,张良建议道:“明朝的地方制度已经出现许多混乱的地方,明朝已覆灭,华夏帝国应运而生,应该吸取经验。
臣建议,地方该用:州,府,县的行政区域划分。
前明朝的各布政使司的行政区由州代替,比如冀州,陕州,济州,豫州等等。在各州设立州长,副州长负责各州的政务,刑狱,安全。
在各府,设知府和副知府,在各县设县令和副县令,分别负责各府和各县的政务,刑狱和安全。
此外,各州,府,县,可设立新的安全与护卫兵马,需要与正规的军队区分开来。军队是军队,安全护卫兵马就是安全护卫兵马。
各州,府,县,只能调动安全护卫兵马,无权直接调动正规军……”
张良这明显是借鉴许多“华夏历史书”上记载的地方制度,甚至提议地方安全护卫的兵马与正规军区分开来。
相当于现代的公安与正规军的划分,正规军属于国家军队,而各地方的公安属于地方的安全防卫力量,不可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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