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人世人间多烦忧(中)(1/2)
莺奴坐在炉前将一锅兔肉缓缓吃完,顺手拿这家人的石刀削了几支箭。狐狸挑拣着吃了些残骨,随后天色转暗,他们便依偎着靠在炉边睡去。
次日启程时,莺奴带走了石刀,用来削箭和生火。她一路上见机猎杀林中的各类小野兽,若是遇到毛皮值钱的,就在吃完肉以后将毛皮留下。空闲时她还用獐子皮做了一只小兜,令狐狸坐在其中,寸步都不要离开自己。此处林深路黑,她怕稍稍不留心就会弄丢了它。
一人一狐大约每隔一天就会经过一个村落,村与村之间会有人呼号相传,莺奴据此来判断下一个落脚点在何处。她曾经与师父在江南的聚山山脉徒步跋涉过四天,虽然此处的山路要难走千百倍,但她对此已经有些经验,所以并不慌张;又想到此处也不过是鱼玄机的祖籍所在,因此对这里凶悍的民风反而觉得亲切。
这里的山村偏狭落后,并不像大唐和吐蕃一样用银子交易,而是习惯以物易物,还是十分原始的部落。她手上攒了一些小张的皮子,都是汉人们十分推崇的种类,但因为这里的山村过于贫穷绝尘,村民们甚至不懂得外面的世界流行什么,将莺奴手上的东西看成贱物。
莺奴语言不通,只能看到乡里人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心里有些错愕。吃力地沟通半天,原来他们这族不爱裘皮,打猎归来只把动物的皮剥了拿来装水。但这族人痴迷鸟羽,所有的衣裳都喜欢用鸟羽点缀。
她想要吃顿热饭,无论如何要换点粮食来吃。为难了一阵,将粗制的弓箭取出来,当着众人的面向天上放了三箭,只命中两只十分常见的山雀;但当地人都大为惊叹,不是因为那两只山雀,而是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弓箭。
莺奴这才知道为什么此处的鸟羽这样昂贵,是因为这里少有裸露多阳的岩壁,找不到那种树枝弯曲、坚固柔韧的野桑树;这里的人都爱用矛打猎,因此很难捕捉到鸟儿。
村民们争着要换她的弓箭,她犹豫了一番,用弓箭换了四把极其精美坚固的石矛,用两只山雀换了一顿大餐和一张虎皮。
莺奴意外领悟了以物易物的诀窍,这顿饭吃得十分开心,令狐狸坐在饭桌上与她共享一盘水牛肉。
她有记忆以来的这四年多里,几乎没有沾染过世俗的气息,一直被秦棠姬保护在家中;即便出门,去的也都不是大都市,因为师父讨厌热闹。师父讨厌热闹,却在长安住了数年,这里的原因莺奴大致有数。后来做了教主,反而离开了那里。
莺奴没有机会和街头巷尾的平民打交道,更不用谈亲自去买卖商品。这方面的经验,她甚至远不如秦棠姬。每想到就连师父都会在集市上挑选心爱饰物和书籍,会买衣裳、会舒适自若地坐在酒馆吃饭喝酒,她都觉得十分恍惚。她见过师父在去湖州的路上买过几本诗集,挑拣的时候面无表情,将摊主吓得不敢说话,然而师父沉默地掏出铜钱之后,竟还说过谢谢。
但这样简单的事情,自己做起来却是畏手畏脚的,只因为此前从来没有与普通的民众交谈过。师父生来高高在上,与这些平民沟通时,从来都是要到了想要的东西就坦然离去,对方即便因她受了惊吓,她也不理会;莺奴却总要顾忌礼仪措辞,太过礼貌就要受师父的训斥,就连交谈的对象也会不安。久而久之,她竟然变得不太敢开口了。
此次来到吐蕃之后却不同,大概是因为语言本来不通,既然不明白措辞何为粗鲁何为高雅,反而自由,可以随便说话,也没有人因此责备她。等她逐渐精通蕃语之后,就发现自由乃是因为庸玛一家将她视作天赐的女儿,因此他们之间没有贵贱的隔阂。
她现在穿得邋里邋遢,像蛮族女人一样绞起辫子盘在头上,身上背满货物,这副模样也已经洗褪了其与众不同的贵气;唯有这样,她才欣喜地发觉自己能与平民们交谈了。阻碍她与世俗沟通的并非陌生的语言,而是曾强加给她的身份。
这身份的枷锁并非完全由师父安在她头上,并非全然是比她更加贵重的人塞给她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