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枪冷还是尸冷(2/3)
此血肉横飞的惨状,早就引起内心极度不适了,所以他才冒险一试,先炸了吐蕃人。之所以让定明先走,因为他知道,定明是看到过这些小瓷瓶的,而炸药这个魔鬼,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绝对要保密。否则被统治阶级知道了,自己肯定会被软禁一辈子或者灭口。所以他宁可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神棍,让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他招来的天雷。
毕竟,只有他能用的“召雷术”和随便一个人都能使用的炸药,对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来说,意义很不一样。
“什么!他还能控制天雷?”听到陆哲的话,除了还陷入大恐怖的吐蕃人以外,崔元礼和薛奉义等人心中都一惊,这已经不是人间的手段了。
他这仙人弟子的身份,是真的。此时崔元礼的心中都冒出了这个念头。作为五姓七望之人,崔元礼是知道山门的存在的,毕竟,每个大唐高第里,都豢养着不少的山门之人,以客卿的身份存在着,之前崔元礼还以为此人乃是某个高门里培养的核心山门子弟,否则的话才会如此对于天下大势了然于胸,现在看来,他这仙人弟子的身份,怕是真的了。
毕竟,如果山门拥有如此力量,早就召雷劈死孔家的那位,重新出山了。
想到这里,想起方才陆哲严肃的说,要把所有人埋葬在这里的话,崔元礼还是很庆幸,当日在园中听懂了陆哲的暗示,今日并没有派人出来截杀他。
当日在观鱼园中,钱东林抛出一枚铜钱,羞辱崔元礼禄东赞一行人之时,陆哲就对崔元礼说过,“此‘钱’非哲之物,乃是他人所有,指的就是那钱姓士子,当时崔元礼就听懂了,后来细细一查之下,果然发现那钱姓士子的异样,而且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任城公主,再加上禄东赞对于陆哲志在必得,所以他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并未派家将出来搞事。
现在看来,是自己的谨慎救了自己一命啊。看着吐蕃人十不存八,剩下的还个个重伤,火毒入侵身体,若无良药,这些人也活不成了。想到这里,崔元礼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刚刚让定明大和尚走了。
“这仙人子弟,果然视世人如草芥,这操弄人心之术,极为可怕。”崔元礼打了个冷颤,故意将擅长治疗外伤的定明大和尚遣走,崔元礼敢断定,这陈州城内,无人能救这些吐蕃人。而且之前他明明能将这两队人马尽数击杀于此,却还故作姿态欲牺牲自己,让定明先走,当时之态,连崔元礼都觉得此少年过于天真,现在想来,崔元礼的脸不禁有些发烧。
其实陆哲就是单纯的怕熊猫听到爆炸声后受惊发狂,会忍不住给自己一熊掌而已,而定明,正是在山外,唯二能带走熊猫的人。所以陆哲才会让定明带着熊猫先走,否则的话,他怎么会让武艺高强的定明先走。
“禄兄,还请上覆吐蕃国主,哲谢过其拳拳之意,终有一日,哲会亲自进那拉萨城,好好与其‘盘桓‘呢”崔元礼正在暗自后怕的时候哦,陆哲开口了,一开口就是软中带硬的威胁之语,特别是他加重了盘桓那两个字读音,不知为何,听到之后,在场的人心中都涌起一股冷意。
仿佛看到如猫咪一般温顺可爱的少年乳虎,第一次露出獠牙,想要品尝血肉的鲜美一般。
“奉义兄,还不让开道路么?再怎么说哲乃是汉家子弟,并不想让我汉家儿郎大好性命,皆数葬身于此。”陆哲转过头对着薛奉义说道。
“这天雷,不知陆小郎君还能招下几次呢?”薛奉义沉吟良久,狭长的眼睛眯着,好似捕食前的猎豹。
“你猜?”话音未落,又是一道火光涌出,轰的一声过后,薛奉义这边的战马纷纷受惊奔逃,不少士兵坠下马来,很多人不顾身上还有泥土,对着陆哲翻身就拜,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硝烟散去过后,道边的树林里,一棵大树应声而倒,旁边还有一个大坑,由于还是正月,树林中有不少枯枝,很快,零星的火焰便燃烧起来。
“请问奉义兄,是吾这雷火炽热,还是汝等之血更热?是汝之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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