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这就是原因(3/3)
放进灵镜时。打开骨手,手掌之中什么都没有。
没有黑烟,没有任何具备存在的痕迹。
呵,什么都没有。
我自嘲了一句。
“什么,都没有。”
汐蝶是我此生最想娶的人。
丁宁与汐蝶之间,要我选,我会选汐蝶,她是会一直陪着我,不管我是如何的一个人,她遵循着阴亲的规定。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是汐蝶的想法。
当她说嫁给我,就是认定了我。
我的脑海之中尽是汐蝶的身影,从她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开始。
一身白衣胜雪的汐蝶正指着丁宁骂道:“自己滚出薛家。”
一开始的汐蝶十分泼辣,但当我每每想起,都会觉得,她一个温柔的女子,当时一定受了很大的委屈,才会表现如此。
那一次汐蝶靠在我的肩膀之上,述说自己与汐祖的往事,我就下定了决心。
我应该娶汐蝶,不管如何,我都应该娶这个猫在我肩膀上,依靠我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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