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随人年少不轻狂 第三十一章两年时光下(1/3)
当天晚上店铺被砸到一半的时候,警察赶了过来,直接现场抓获,人证物证具在,就是后面有关系也不能推脱说没有做过,只能从其他方面来开脱。
这伙人被抓捕后,就有些人明里暗里的来说情讲和,或许于好处,或严口威胁等等,想要曾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曾浩拜托王贤帮着请动市里最好的律师,以入室抢劫,行凶未遂,损坏巨额财产等多项罪名提起诉讼。可能正好曾浩这样的举动,附和一些人的利益,把这件事推动。
折腾到最后,被告的那伙人最轻一个参与者判了两年零八个月,一朝新人换旧人,等他们出来的时候也翻不出什么浪花。
本来曾浩在这件事中只是发动者,到了后面推动这件事情的人却不是他。
不管曾浩怎么说,也是百口莫辩,就这样在别人眼中,曾浩这个人,人小鬼大又诡计多端,取了个鬼字,连起来就成了赌鬼的雅号。
曾浩初闻此称呼时,还挺沾沾自喜。毕竟人生在世博的就是个名,争的就是个利,这也能算是博出了一个名号。
到后来久了,曾浩就感觉有点不对,这哪是雅号,鬼啊鬼的,明显就是再咒自己吗?
也是因为这些事情,曾浩在县里面甚至是市里面被挂了名,算是有前科之人。
王贤名声好,事业大,小道消息灵通,知道了这件事情后,告诉了曾浩,并且向他阐明了这件事情的危害性,对于以后的影响等等,吓的曾浩是一身冷汗直冒。
经过这件事情,引起曾浩的反思。自己虽算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必经是占了重生优势,发展的太快,不像王贤那样没有积累出自己的底蕴。
等有钱了,虽说曾浩人还是清醒的,但整个人也开始飘的起来,总结当时的感觉就是天老大,地老二,除开这两位其他的都不算个啥。
经过王贤耳提面命后,曾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时间,除了吃饭和上厕所出门,其他的就在家里闭门思过。
想了很多,为什么挣钱?挣钱是为什么?曾浩知道这样下去肯定不行,迟早得摔个大跟斗,到那时候就不知道还有没有勇气再爬得起来。
毛爷爷说的真没错,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人须戒骄戒躁,让自己沉下去,不能一直在天上飘着。
三天之后出门,曾浩把这些事情逐步转交给了王福荣,让他来处理,自己藏与幕后,这个阶段还是好好积累自己的底蕴。
说不上是舍人利己,只是在这段时间中,曾浩发现了王荣福有点不对劲,至于具体不对在那里他一时半会也弄不明白,一时半会也没搞明白,但是第六感告诉自己有问题。
在没有实际证据前,曾浩只是暗中留心他,毕竟王福荣是功臣,再无证无据的情况下,胡乱猜测一个对于自己有功的人,是不对的。曾浩做不出卸磨杀驴的事。
还是那句话,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说起李明,曾浩也是真服了这个榆木疙瘩,开始还觉得他挺聪明的,在自己开第一家店的时候判断曾浩需要镇场子的人,施计当上当时的主管,还成功的借到了钱。
但是后来曾浩不这么想了,觉得人的潜力真的是无穷的,在被逼的无路可走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什么办法也想的出来。他这属于乱病投医,瞎猫碰上死耗子!呸呸呸,应该叫瞎猫陪上了好心人,自己收留了他!
当然这只是说他对于商业上的运作是个榆木疙瘩,其他方面还是不错的,再说曾浩那次在其他县城开店和人斗法,因不听别人讲和。事情过后,就找人卖曾浩的一只腿,一天晚上曾浩在店铺处理完事情准备离开,就被人堵在了门口。
对方二话不说,直接上刀砍,要不是李明什么都没有想,直接冲了过来,保不定曾浩当场轻着住院,重着自己的一条腿还真可能没了。
这样相当于李明救了自己一命,所以对于李明,曾浩用起来是越来放心。
但是话又说回来,李明还真只能干点这种力气活。和王荣福比起来,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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