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11)(3/5)
向我。开车路过一个路口,就想起从这里到某街某楼,那里有过一个美少女,她和我还是她的次呢。再过一个路口,从那里进
去过一个路口右转,那个小区曾一个温柔多情的少妇和我偷情。我看着车上的地
图导航,在幻觉里,地图上在不同的街道和位置亮起一个一个的美女头像,那些
是和我发生情爱的女人。这是张qíng_sè地图,充斥着爱恋和色欲……
我想我不可能是个有这种感受的人,但是从来没人提起过,可能因为人
们不善于用文字表达出来,可能因为这永远是不该公开的话题,只能埋藏在人们
的心底。
我回到家发现莎莎把她和妞妞的合影发给我了。她说照片让摄影师删了,但
看了有些舍不得,就先给我发了一份。专业摄影师照的还真是挺好的,她非常漂
亮,妞妞也很可爱。没有过分的修图,颜色很自然很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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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枫和我重新联系上后,和很多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一样,我们在手机里聊了
很多陈年往事。朋友的一个好处就是他们帮你记住很多东西,每个人的记忆都有
限,不同性格的人记住的也不一样,所以大家的记忆拼起来就丰富多了。人有选
择性记忆,朋友就像镜子,照到自己不愿看到的样子。
我们学校是个文理齐全的综合性大学。我是学计算机的,小枫是中文系的。
文科系的漂亮女孩是多一些。聊了之后我才知道她爸是个出社的社长,那时候
总听她爸是社长,原来是出社。所以小枫学中文也算家学。在学校小枫就是校
刊的编辑,现在她也在她爸的出社做编辑,职业路线很清晰。我问她是不是这
个职业也是她爸强迫的,她说那倒不是,她从小就喜欢诗词文学。
小枫说专业编辑是个急剧萎缩的职业。我说不应该啊,网络媒体一样需要编
辑的。她不屑的说,那些编辑连标点符号都用不对,就更别说文字了。
刚上大学时我也喜欢写东西。我觉得自己有些文字上的天赋,思维也还行,
读多了自然就有一定的叙事技巧了,但我从来没经受过专业的写作训练。我喜欢
的作家也都是自己写出来的,没有上学学出来的。对我来说,写作和编程有点像
,写作是自然语言,编程有编程语言。但我更喜欢编程,因为计算机没有过分主
观的评判标准,没有那么多人间的是非。再说学计算机能赚钱,写作有什么可学
的,学了也是穷书生。所以我报考专业的时候,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计算机。
纯粹出于爱好,那时候我和校刊的编辑组凑近乎,因此认识了小枫。我
次见到她就觉得她长得像央视的美女主持秦方,眼睛很多情,笑起来特好看。小
枫笑着跟我说,你这样的爱好者不应该来找校刊,而是应该去参加文学社团啊。
我一想倒也是,校刊是个非常古板的东西。小枫说她也是文学社的干事,可以引
荐,我就把自己的一个小作品发给了她。那个短篇和这篇有
点像,只不过是写的我中学时候的事,当然也不包括任何肉戏,算个纯情吧。
小枫的回复很快,说自己一口气读完了,非常喜欢!她说我写的和她们那些
中文系的男生写的完全不一样,说我心里有爱,才能把人写的这么可爱。后来的
一段交往,她对我的好感非常明显了。
我当时有个女朋友,因为些琐事吵起来,我以前说过,少年人心智都不成熟。就是我迟到了几次,虽然是我的错,但女友把我逼得快疯了,就分手了。我一
不做二不休的当晚就去找小枫了,晚自习的时候把她从自习室叫出来。表面上是
向她说自己失恋的事,但是其中的心思也很明显,就是说,我现在单身了,你要
睡我就赶紧了。
我问她:「你想和我在一起吗?」
她当时说的话给我印象很深:「她不要你我要你。」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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