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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异常辩论(2/3)

短发,难怪傻子会误认,口才的确不怎么流利。接着是自由辩论,大家简直就像是在吵架,不停的有人指着对方口里喊着“对方辩友……”却没有下文。总体下来,反方优势逐渐明显,只见我们系的三辩同学引经据典,不时的把两手一举:“给个理由好不好,拜托!”这是学周星驰,倒也惟妙惟肖,赢得一阵阵掌声和喝彩声。最后四辩陈词,大家又都各自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作文念了一通。我们的四辩朗诵水平明显又高出对方一筹,只见她长发飘飘,声音甜美,单凭她娇好的形象和气质也能赢得下面男观众们强烈的仰慕和支持。这女孩好像叫辛欣,我模模糊糊的记得,应该也算得上我们系的美女之一吧。

四辩演讲完毕,掌声过后,阎亮宣布辩论会结束,几个评委出去讨论结果,下面观众向几位辩友提问。前面举起了不少手来,阎良指了一个男生,那家伙抓着头皮站了起来。

“我想问问反方四辩,你口口声声说大学里谈恋爱弊大于里,难道你如果在大学里碰到了自己钟意的男生,你也会视而不见吗?如果他追求你,你也会拒绝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直接,你不是对人家有意思了吧?”阎亮首先笑呵呵的反问那男生,其实也是在为辛欣争取时间,以便她想好如何应答。下面爆发出一阵笑声,那男生不好意思的坐下去。

辛欣脸有些微红,但很快就回答到:“虽然我说谈恋爱弊大于利,但是这是在谈恋爱影响了学习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我并不排除谈怜爱和学习两者互相促进这一情况的出现。谢谢!”

又有几个人问了问题,一刻钟后,评委们回来,阎亮宣布结果:反方获胜。最佳辩手:反方三辩。

在这整个过程中,她大都在低头看着书,好像前面这个热闹的世界跟她无关。只有在辩论比较精彩的时候她才抬头看了看,好像她来这儿是不得已而为之,我想起来她哲学系团支书的身份,也许跟这个有关吧。

辩论会结束后,教室里仍然乱纷纷的,我不希望看到的一幕出现了。

她的同伴向正在看书的她提议:换个教室自习吧,这儿太吵了。

她口里未置可否,却跟她们一起收拾书本,看来是非走不可了。

我想我如果是段誉,就会死皮赖脸的跟在她们身后,绝不会有半分怠慢,但是我不是段誉,我的面子使我不能那样做。“脸皮厚,吃块肉;脸皮薄,吃不着。”看来我命里注定是个饿死鬼。

我坐在那儿不动,佯装看书,眼角瞄着三个人收拾书本,穿衣服,说说笑笑的离开。目送着她的背影上,可爱的小白兔正一跳一跳的似乎在嘲笑着我的无所行动。

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留给我一声叹息。对着书桌上那首失意的小诗,我似乎也成了个失意的人。

我的失落模样自然逃不过众兄弟的慧眼,没及他们再审判我就和盘托出了自己的艳遇和遭遇。我这样做是因为考虑到采取主动对于想安静心绪好好想想的我比较有利,而且我可以以此反击一下总是幸灾乐祸的傻子,告诉他以前“你们没缘”的看法是错误的。但是傻子仍然坚持己见:“你们是有缘也无份”。他没说他得出这个观点的理由,但是痴仔很快就替他提供了足够的证据:“那女孩是个很优秀的人,她是哲学系团支书,学习非常好,姓崔名奕晴。没有男朋友,但是发誓做单身贵族……。”

我对他们的结论深信不疑,并不是说我已经真的死心。我只是因为某种要命的因素导致我无法再进行哪怕很一般的思考。

我经常被傻子和痴仔骗。比如傻子说他看见奕晴跟一个男生在一起,我疑神疑鬼,我记起来傻子并不知道哪个是奕晴,我并没有纠正他的错误认识,所以他说得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我还是疑神疑鬼,若有所失。

我发现痴仔一有机会就向我阐述这样一个事实:情圣,跟我一起出去看美女去,学校里面没有美女。他的意思是奕晴并不是美女。可是我弄不明白,我何以对不是美女的她如此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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