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起点——(三)落草(1/2)
就在刘邦志得意满时,一件小事差点要了他的命。当然要他命的人也不是旁人,就是那个县令。刘邦娶了吕雉,县令很生气,自己的脸面竟没有那个混混的大,在没数次骂人吐槽后,县令发飙了,当然与老吕的关系也开始淡薄了。
事情其实很简单,沛县驿站有个叫夏侯婴的车夫,每次赶车路过泗水亭就要找刘邦聊天。有一次闲聊,聊的投入,也聊的冲动,俩个胡子拉碴的人开始嬉戏打闹,在相互打闹中,刘邦失手把夏侯婴打伤。夏侯婴受伤,也不准备打110报精什么的,然而县令还是知道了。
正想收拾你小子呢,你竟然送来了个借口。当时秦律规定,官吏打伤人要罪加一等。当然在县令心里不是定什么罪的问题,而是要你的小命。
刘邦一听县令要抓他,抬腿就跑。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你刘邦跑了,媳妇还在,因此县令一激动就把吕雉抓了起来。当时有个狱吏见吕雉很有几分姿色,色心顿起,调戏了一下,这让身边另一个叫任敖的狱吏很生气,因为这个任敖是刘邦的朋友,一怒之下把同伙打了个狗啃屎,爬床上唱了几天疼歌。一个官吏打人还没解决,又一个官吏竟然顶风作案。关任敖几天班房后也没怎么为难他,可你刘邦就没这么便宜了。
媳妇被抓了,还是回来吧,刘邦虽然怕死,但也不愿意媳妇被人欺负。刘邦回来后,县令却没法下手了,因为夏侯婴伤好了,并且还说了一句话,“刘邦根本没打我,我根本就没受伤。”县令这下傻眼了,人家苦主都出来翻供了,你抬抬手不就算了?可县令偏不,治不了刘邦就治你夏侯婴。愤怒的县令把夏侯婴扔进小黑屋,隔三差五打板子,想搞个刑讯逼供,拖刘邦下水。可这个夏侯婴却是个硬骨头,被打的皮开肉绽就是不说自己受过伤,县令很无奈。
无奈的县令把夏侯婴一关就是一年多,而刘邦却动不了。一则证据不足,二则老吕多次拿钱来打点,因此那个村长的职务还是给刘邦保留了下来。
治不了你,就找机会给你穿小鞋。
穿小鞋的机会终于来了。
嬴政董事长搞项目开发,要求全国各地组织建筑队,因此县令就安排刘邦押送一批犯人去骊山充劳役。这是一件苦差事。押送了二百多号人,虽说里边有些被冤枉的小民什么的,但也不乏有些打架斗殴、杀人越货的狠人。而负责押送任务的只有一个,只有刘村长一人,路上还不能给犯人带脚镣,不然千里迢迢没法走。两只眼睛看一群人,基本靠自觉。
这群犯人的觉悟明显不怎么高,大家知道到骊山也难逃一死,虽然现在逃跑将来要是被抓住是一死,不过当时住宿、找工作也不用登记身份证、户口本什么的,跑就跑呗,想抓住也不是太容易。像那个张良请人刺杀嬴政董事长,虽然没干成,却一跑好几年,硬是没让董事长找到。在前辈们光辉形象的指引下,这群人可乱了套,今天跑一个,明天跑两个,还没开始走就跑了一半。
刘村长这下为难了,想制止也没那个能力,毕竟自己一个人。但像这样下去,等到骊山犯人们可都跑完了,自己也不用再回来,直接替这群劳役干活就行了。
刘邦连地都不愿种还能去干活,别为难这个大爷了。这天,刘邦带着那些还没来得及跑的人,来到丰西泽中(沛县西部)。这个地方是不是有些眼熟?对,刘邦到家了,泗水离沛县也不过百八十里地,百八十里地就把这群犯人弄跑完了,到骊山?那只是个笑话。
到老家了也的吃饭呀,吃饭就要喝酒,喝完酒就有些高了,一喝高就容易冲动,一冲动就容易说话,一说话就……
刘邦说话了:“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好了,这下该犯人们愣了,有个别死脑筋的还问原因,这下轮着刘邦开始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了,把各方面因素分析过后,大家一直认为刘邦很地道,对人太好,甚至有十几个人愿意跟着他跑。因为逃跑也是种技术活,既能跑的彻底不被抓住,还得跑的有个着落,看来逃跑也是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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