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十 八章 冲 破 迷 雾(3/4)
,还不是起来造tmd的反,兴许还能拼到一条活路.等死是不可取的.他赢政也不是什么真龙天子,坊间还说他是宰相吕不韦与皇后的私生子呢?私生子可以做皇帝,我堂堂刘邦是正宗的汉皇室宗亲,现在不过在他的手下谋个“弼马瘟”的差事,混口饭吃,还要让老子把命都搭上,这世界还有什么讲理的地方?列位看官,这就叫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刘邦被秦政的一纸狗血命令吓得尿了裤子,将他和农民工逼上绝路.可见,权力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权力,本来是指服务和协调的的一份职业,被异化成政治符号—一头“纸老虎”,张牙舞爪地专门吓唬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殊不知权力的父母是谁?是百姓.没有百姓,哪来权力可用?官员对老百姓滥用权力,就是对自已衣食父母大不敬,违背天意.必攘大乱,自毁天下.
赵四被祖母的故事吓得有家不敢回,眼巴巴地瞅着江对岸的家乡,望穿秋水.
他担心什么?
没有上峰的命令私自回家问起罪来了不得呀!
也许有人以为这是现代天方夜谈,不过是供人酒醉饭饱后取乐的段子而已.实际上,官府将老百姓玩弄于股掌,不过是一碟小菜,司(史)空见惯.
这回赵四真的想到了回国,他不再望眼欲穿地等待北洋水师,不,满清政府,甚至是皇上的一纸狗血命令,“我的生命我作主,再不允许随便动我的奶酪.”赵四看到了眼前高丽的大男孩李东豪,仿佛看到自已的缩影: 一个任人宰割的亡国奴的影子..
还好,中央之国虽然腐败,但还没有沦陷,那里国土面积庞大,不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有足够的空间物力和人力与入侵者进行马拉松式的周旋,而且,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血亲文化,已将炎黄子孙们的大格局固定得坚如磐石.
任何一个想要灭掉中央王国的国家都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中国不是一只好吃的狗肉包子.兔子被副急了还要咬人哩!况且国人独有的血亲文化已经在基因层面打下深深的烙印.
为了生存,你可以背井离乡到非洲,南美,太平洋中的某一小岛谋生,开个小饭馆,自已做老板,但你改不了你的中国心.
证据:历史上汉民族曾数次为外族统治,失去主导中央之国的权力;近代更有倭人入侵,导致部份国土沦丧,人民抑或国家都被搞得死去活来,但中央之国没有灭亡,总是凤凰涅盘,浴火重生.全世界惟有中华民族的方块汉字保存了迄今为止完整的中华文化, 而其他几个文明古国的历史都已不复存在.
“走吧,小阿弟,你还是跟老哥到江对岸的中央之国去吧.中国地大得很,一个省就抵你们一个高丽国了.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凭你老哥这一手造枪造炮的手艺,管保能有三顿大米饭吃,不会让你小弟饿肚子,甚至流落街头,东躲西藏成天价担心遭日本浪人的暗杀.”赵四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一下子从祖母给他讲的故事中领悟出平时他不敢想的东西.
室友金仲元听了老赵的想法眼前一亮,心想:这下孩子有救了,跟着老赵到中国去,有戏.但他没有说一句鼓动李东豪远走他国的话,就像许许多多中国人下南洋,到南美,去非洲,像蝗虫那样,成群结队飞向四方,向世界讨生活,他们不需要鼓动.命该如此..
“这事儿要让孩子自已拿主意.如果李东豪不愿走,我会像赵四那样挺身而出,毕竟我与李东豪是高丽国一母所生,我们都是高丽的孩子,是同胞;我帮他天经地义,我不帮他,死了要下地狱的.”金仲元心里想的一清二楚.
“赵大哥,我跟你走,到你的祖国去.”李东豪像突然长大了,果敢地作出选择.倭寇的追杀使他一夜之间从一个邻家男孩变成了一个政治难民.高丽,这个多灾多难的小国,在暂时还没有能力保护自已孩子的时候,为免遭政治迫害,他作出此决定是符合天理的.
普天之下,人是最宝贵的.任何人不管以什么理由为借口,将人民推向争斗和死亡多是不人道的.有悖天理.因为苍天造人是希望人与万物一样都能享受神的阳光雨露.也不希望人凭借神的眷顾,凌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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