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谈条件(1/2)
在刘处长忙着联系校领导的时候,邓佳怡也带着律师来到了大柳树派出所。
律师姓王的法律顾问帮忙找的。
经过简单的沟通之后就见到了正坐在屋里休息的张十三。
因为国情与法系的不同,天朝的律师尤其是刑事律师的能力范围要比电视上看到的英美律师小一些。
像什么“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
或者“在我的律师没来之前,我是不会回答任何问题”之类的对话只会出现在港剧或者美剧里。
要是有谁进了派出所还敢说这么脑残的对话,找地方“被冷静”一会都算轻的。
天朝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在法律框架下尽可能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而不是跟电影里演的似的把法庭搞得跟辩论会一样。
不过张十三作为被害人,有个熟悉流程的人帮着处理事情比自己跟没头苍蝇一样要好的多。
“在你回家的时候这四个人拦住你,并且用棍子打了你的背部一下,然后你就一路跑到派出所里来了是吧?”
王律师听张十三介绍完事情的经过又仔细问了一下中间比较模糊的细节,复述到。
“对。”
“那你录口供的时候说的跟对我说的一样吗?”
“一样。”
张十三很肯定的说道,两辈子第一次录口供,他的记忆很是清晰。
在他和王律师说话的时候,邓佳怡撩开了他背后的衣服。
整个后背从上到下斜着一道红印,看起来很是狰狞,御姐拿手轻轻碰了一下问道:
“疼吗?”
“嘶,还行。”
张十三疼的呲牙咧嘴,嘴上却仍旧逞强。
“都被打肿了,咱们先去医院。”
邓佳怡很是心疼。
“王律师,他们把人给打成这样会怎么判?”
在帮张十三整理衣服的空档,邓佳怡问道。
“已经到轻微伤的程度了,只要我们这边不同意调解,应该是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加罚款。”
这种小案子对王律师来讲连绿豆芽都算不上,之所以没有给个肯定的答案纯粹就是职业习惯。
“对了,我钱被他们抢走了,应该可以多关几天吧?”
听到拘留十五天张十三还算满意,虽说小时候没少打架,但是伤成这样的情况还真不多。
要是只罚点款就把人放了的话他还真感觉亏的慌。
“抢钱?多少钱?”
王律师愣了一下,刚刚张十三可没有说钱的事情。
只要牵扯到“抢”字妥妥的就是刑事案件。
其实张十三也没在意,一是钱本来就不算多,比起几千块钱来说,还是背上的伤更严重一些。
再就是刚刚做完笔录,好几个关键点都被问了很多遍,早就说烦了。
“五千多吧。”
“团伙,持有凶器,轻微伤,金额5000以上,这算抢劫罪了,至少三年以上,今年查的严,搞不好十年也有可能。”
王律师这次倒是说的肯定了一些,刑事案件要比治安案件受人为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小的多,只要罪名成立,最不济也有个保底惩罚。
“十年?”
“这就算抢劫了?”
张十三很惊讶,邓佳怡也一样。
刚刚张所长跟刘处长沟通的过程他并不清楚。
而且作为一个除了办身份证两辈子第一次进派出所的人,他也不可能了解详细的法律条文。
刚刚报警的时候之所以说他们抢劫也只是气话,怕派出所和稀泥而已,哪里想得到竟然一语成谶。
“十年是不是有点多了?”
张十三犹豫了一下说道。
虽然无缘无故被打了一顿挺恼火的,但是也只是想着让他们被关几天教育一下。
哪能想到一下子就是十年,等出来之后或许人就废了。
“抢劫属于恶性案件,只要犯罪事实成立,检察院肯定会提请公诉的。”
王律师毫无感情的说道,死刑他都不稀罕,更别说十年八年的小案子了。
“……”
张十三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算他们倒霉了。
拿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