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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我有疑问(第五更)(2/2)

短的几天内就查探出来,而且,更何况这根本就不是同一种炼药方法。

余清也有些差异的看了陈滨一眼。

现在他能够确定,这陈滨以前肯定对这种恢复灵气的丹药有极深刻的研究,很有可能只是有一个关键点没有想通,否则不可能在突然顿悟之后就能研究出一种新的炼药方法。

“现在应该怎么办?”负责申诉的几个人有点犹豫,他们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做出结论。

“既然两个人的炼药方法不同,显然可以证明余清没有进行过抄袭,而且这种丹药是余清最先进行的报备,丹药的所有权自然归余清所有。”

周安海第一个开口说道,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很明确的站在余清这边。

申诉负责人中,有个脑袋很圆的学生突然说道:“我不觉得余清有丹药的所有权,余清没有任何曾经研究过这种丹药的证据,而陈滨对这类丹药的研究我们都有目共睹,我觉得丹药的所有权应该归陈滨所有,我甚至怀疑余清有抄袭的嫌疑。”

周安海冷笑一声:“你说余清抄袭,你有什么证据吗?”

“我没有证据,但是陈滨研究此种丹药已经有一年的时间,已经趋于成功,而以前却从来没有传出过余清有这方面研究的消息,但就在陈滨快要成功的时候,余清突然拿出了成品丹药,我觉得值得怀疑。”圆脑袋学生说道。

“你为什么不去怀疑陈滨抄袭?”周安海冷哼一声。

两人争吵愈来愈激烈,宋康拍了拍桌子,开口道:“两个人的炼药明显方式不一样,排除有抄袭嫌疑。虽然余清首先进行丹药报备,但按照联邦规定,在公示期内,若有人能够同样进行丹药炼制,则所有权归两人同时所有。”

联邦的这种规定其实来历很早,当时联邦城市之间沟通不便,难免会存在有两个不同城市的炼药师研究出同种效果丹药的事情,所以就会有共享所有权的说法。

“所以,现在做出如下决定,‘回元丹’的所有权归余清和陈滨共同所有,你们两个有疑问吗?”宋康望向余清二人问道。

陈滨笑着回道:“没有疑问。”

余清皱了皱眉头,共享所有权,也就是说,以后在联邦的备份文件上,自己的名字要跟这个混蛋摆在一起!

而且“回灵丹”售卖所得分成自己要跟这个混蛋平分?

这么憋屈,绝对忍不了!

余清抬头,目光直视场中众人,咬了咬牙,声音从牙缝中传出来:“我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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