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罪与罚的标准(2/2)
“审判长、陪审员、辩护人,今年六月八号,在我市三中育才分校门前的街道上,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辍学在家的少年严孟伟,手持裁纸刀,残忍割断了受害人刘天柱的脖颈右侧动脉,造成受害人流血过多,当场死亡。得知消息后,警方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了犯罪嫌疑人严孟伟,因其未满十四周岁,审讯后被释放。可是,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却发现了凶案背后教唆者,严孟伟的父亲的严岢,多日来,他采取多种方法,教唆未成年人,并策划了这起杀人案,具体情况如下……”起诉书很长,足足过了四十分钟,才宣布完毕,不得不说,无论是警方还是检方,都为此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
苑丹在起诉书最后刻意强调,法律规定,教唆未成年犯罪,等同于自身犯罪,而且要加重处罚。
重温孩子被杀过程,受害人刘天柱的母亲,泣不成声,父亲也是一再捶打脑袋,悲痛又悔恨。悲剧的成因,固然有其先决条件,严孟伟遭遇校园暴力,被殴打甚至受伤,也是客观存在。
但是,衡量罪与罚的唯一的标准,只有法律,私人没有权利作出任何裁决。
虽然起诉书中,列举了大量事实依据,但严岢的神情中,显然是不服,不停作出咬牙的动作。要不是方朝阳之前警告过,只怕他早就打断苑丹的发言,发表出过激的言论。
“被告人严岢,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方朝阳问道。
“听清楚了!”严岢故意大声道。
“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
“一致!”严岢咬牙道。
“被告人严岢,你可以坐下来回答问题。”
“不,我要站着,决不妥协。”
方朝阳深吸了一口气,像严岢这样的被告不多,在他心里积攒了太多了怨恨,时至今日,也不觉得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
“被告人严岢,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意见吗?”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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