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旧事(1/4)
魔尊凌霄子“登天”修仙之前,乃是个凡人,是村子里比较有名的一个读书人,有名一方面是因为书读得好,一起论学问时,常能辩得同辈诸生哑口无言,另一方面是多有离经叛道之举,不时气得先生吹胡子瞪眼。
这时,他叫江小花,有个青梅竹马的女伴,比他小一岁,叫李娃娃。娃娃没有读书,乡下习俗女孩子是不能读书的,小花就对娃娃说:“什么狗屁规矩,我偏要教你读书。”于是娃娃每天上山砍柴回来,都会找小花学习读书。
对娃娃而言,读不读书无所谓,只在一起就好了,她喜欢这个书读得很好、又从小玩。她想着到了十三岁一件礼物,然后等着他来娶自己。这里的规矩,姑娘只给心上人送礼物,男方要是收了,就算定下了这门亲事。“不过送什么呢?”娃娃心里犯难,“家里不富裕,砍柴换的钱是补贴家里的,自己可不能乱花。”
小花并不了解娃娃的少女情思,他很认真地教娃娃读书,不是说女孩子不能读书吗?他偏要让女孩子读书,他一向喜欢反抗和挑战规矩,不然先生也不会被他气到。而且他从来没想过会娶这个女孩,他一直只把娃娃当成妹妹。
到了娃娃十三岁那年,她果真送了小花一件礼物,是个锈迹斑斑的铁环,看着像个手镯。是她上山砍柴时捡到的,拿到手里的时候,她想,“打磨干净了,多少算个应该不会嫌弃吧。”
谁知任凭她如何打磨那锈迹就是磨不掉哪怕一点点,她有点沮丧,只好就这,总比没有强。当她递给小花的时候,脸上红红的,结巴得说不出话来,费了好大劲才说清楚,这是的礼物,嘴里不停地念叨着:“锈磨不掉,不然肯定会好别嫌弃…”
小花才不管什么规矩,他没有多想,拿过来直接就套到了手腕上,说:“这手环好看得很,是全天下最好看的礼物。”娃娃羞得抬不起来头,如蚊子哼哼般说,我等你”,就跑走了。
娃娃这一等,就等了半年多时间,小花似乎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有个女孩正等着他做某件事,他依旧平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读书、喂鸡、下厨做饭,他要做个把读书人不被允许做的事全做了的读书人。不过接下来发生了两件事,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也彻底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一件是从小把小花抚养长大的母亲去世了,小花不得不守孝三年,不能外出,这种规矩他是无法反抗的。这让娃娃很是难过,一方面是难过小花娘的死,另一方面则三年之内都不能娶自己了,那可是三年啊。
另一件事,与第一件事有关。由于小花不能外出,便把自己作的字画托娃娃拿到镇上卖,有固定买家的,直接送去就好。娃娃很喜欢这件差事把她当成了自己人。基本上每半个月一次,到了这年的冬天,某一日,娃娃又去镇上给李员画的画,然而却再也没有回来,她的父亲去镇上找她,也没有回来。
小花顾不上什么规矩了,他穿着孝服直接去了镇上打听消息,岂知两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毫无音信。无奈之下便去托几个镇上的书生朋友走走路子,到了第三天,朋友带给他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小花几天前到李员外府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听李家的一个小厮说,是被喝醉了的大管家给欺负了,当场就撞死了,后来她爹找来也给打死了。
小花呆若木鸡,他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竟然会是这样。这么说来,小花父女俩的命,等于是自己害的啊!如果不是自己让小花帮着给镇上那些买家送字画,那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他们也就不会死。
两眼通红的小花,便要去向李家讨个说法,朋友拉住了他,说:“你去了不过是加一条命而已,李家既敢逼死一人,打死一人,就不怕多你一个。”小花就说要去报官,朋友苦笑一声:“官?官家也姓他李员外的李啊!”小花才想起来,李家之所以能称霸一地,不就是因为李员外有个当县丞的儿子吗?芝麻大点的官,却架空了一任又一任的县令,这里,就是他李家说了算。
就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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