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吼他几嗓子(1/2)
陈轩如果选择留下来,会发生激烈冲突。
没这必要。
就此狼狈离开?
更不行!
离开只能证明自己是错的,是胡搅蛮缠,胡说八道。
小姨子表妹心里只会怪罪自己鲁莽多事,而不会认识到汤俊才的真实水平。
陈轩心内敞亮,知道白雨琪喜欢汤俊才的最重要一点,是汤俊才会玩摇滚音乐。
而她一个小女生,对音乐大抵是人云亦云,感觉或评论好的,就是好,音乐好坏,她鉴定不来。
如果能证明汤俊才唱的,确确实实是狗屎,自己这个小姨子表妹,应该会有所醒悟。
因此,这次要为小姨子表妹献声。
白雨琪以为自己听错了,一贯低调的表哥,居然答应当这么多人面唱歌?
她心情很复杂,担心居多。
目光向现场扫了一圈,她看出,这些人是把表哥陈轩当做笑话。
就等着陈轩唱不好,马上群起而攻,大肆羞辱和嘲笑,那些人等在那,讥讽台词可能都准备好了,还会用摄像机录下来。
他们设了个套,陈轩即将踩进去。
白雨琪悄悄问陈轩:“能行吗?还是算了吧。”
“陈轩,你快走吧。”阮莎莎也对陈轩没信心,评委都得罪了,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陈轩笑而不答。
但凡武道高手,无不肺活量充沛,内劲可外放伤人,内劲控制体内气息,更不在话下。
利用绵长有力的可控气息,或震动音腔,或制造共鸣,挤压出合适的声线与音调。
所谓歌唱技巧,主要是歌唱时的音准转折、强弱缓急,以及重音咬字上的把握。
所谓情感,是对歌词音律的理解,有感而发。
他之前忍受高强度训练,长期生存在暗世界,心头积累诸多苦闷,因此他喜欢充满爆发力的林肯公园乐队。
久而久之,也会随着音乐,吼他几嗓子,把心头苦闷全发泄出去,他还试着把内劲透入声音,让声音充满力量。
这些,只算是自娱自乐。
当众演唱,还是头一遭。
“我只会林肯公园的《intheend》,直接清唱两句副歌部分吧。”
“哟,也是摇滚,那敢情好,这首歌是高难度,很少人能驾驭,看来很厉害啊。”杜一峰跟身旁的评委开着玩笑,满不在乎的说,手中轻松转着笔。
不懂音乐还挑战高难度,几乎所有人都预见陈轩要出丑。
唱歌第一句很重要,水平如何,音色如何,基本能听出一大半。
陈轩清了清嗓子。
“itriedsohard”
第一句唱出,闹哄哄现场,顿时安静。
杜一峰停下转笔动作,目光惊疑不定的投向陈轩。
汤俊才和其他狂狮乐队成员,满脸错愕,表情瞬间凝固。
白雨琪和阮莎莎嘴巴张成一个o字,目光大亮,惊喜万分。
“andgotintdoeer”
“ioloall”
……
杜一峰手中的笔,哒的一声,掉落地上,但他怔怔盯着陈轩,像是毫无所觉。
许多观众目光中闪现兴奋,随着歌唱节奏晃动身体,似乎融入到歌声中,在激昂悠扬的音域中徜徉。
阮莎莎眼睛圆睁,无比激动,粉拳因紧握而发颤。
白雨琪捂住嘴巴,明眸中泪光闪烁词,深切而精准的击中她心底深处的结。
是啊,‘我曾那么努力,坚持那么久,结果到头来,它竟变得无关紧要,我只能沦陷,失去原有的一切。’
此刻陈轩音调猛地转高,声音变得高亢而沙哑,充斥撕心裂肺的狂爆力量。
“i‘veputinyou”
“puo”
……
“butintheend”
陈轩咂咂嘴,放下麦克风:“唱完了,谢谢。”
他唱罢高难度副歌,气不喘,汗不出,依旧淡然自若,收发自如。
许多观众已不知不觉站立起来,热血沸腾,陈轩唱完后,立马热烈鼓掌。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汤俊才的鬼哭狼嚎,对比起陈轩演唱的《intheend》,还真的是狗屎。
离场是对的。
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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