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见此粲者(一)(一更)(1/2)
从她年幼时作为婵仙入了高家的门之后,她便忘记了自己的真名了,也或者说,压根就没有人给她起过一个正儿八经带着家姓正统,本应继承家族血脉的名。
她叫曦露。
是高家的一位先生为她取的婵名儿。
她自小便不白皙,五官又太立体,显得眼窝又深,可偏又是一双异域的瞳色,浅浅的绯朱色,于是那眼窝里就总好像是刚刚哭过还盈着许多泪水没有擦干,水汪汪又剔透的闪亮。她又怕生又怯懦,望人的时候便总是更加楚楚可怜,玲珑有致。
绝艳晨曦破萧晨,晴楚金芳承雨露。
这是那先生为她取名时,吟的那句诗。
那先生说,这小姑娘姿容艳比朝霞,又偏生楚楚可怜似那花间软露,当取晨曦之露名。
盼她能得宠幸,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
她很喜欢这个名字。
倒不是因为那先生说的她听不太懂的诗文——而是她见过那晨曦之下的露水,它们或在花苞尖上,或在树叶上,比花还盈嫩,比晨光还耀,比绿叶还盎然生气。有风过,有虫动,它们便滴过花韶,滚过叶脉,轻盈落下。
美且自由。
热情且放纵。
不留遗憾,一生剔透。
后来果然如那先生所言,她一路顺风顺水,被高家供奉给了当朝新登基的圣帝作为贺礼。
怯懦如她,快要怕死了。
那可是圣帝呀,九五之尊,月神的人间寄身啊。
万一他不喜欢她怎么办,万一他觉得自己长得不好看怎么办,万一他,万一他……
就这样忐忑的,见到了他。
应与她命中注定的那个男人。
应与她金风玉露一相逢的男人。
可这个男人,她很难过,这也未免太过平凡了吧。
忽略那一身突显他地位尊贵的奢华宝冠,满身珠光宝气的缎锦,忽略他修为有多么的高深精神威压有多么的凶悍叫人腿都发软,忽略他望人的眼神是那样空洞麻木犹如面对一桩桩木头,忽略他眉眼的倨傲和挥之不去的戾气。
这无非就是一个男人。
一个容貌平凡个头不高,一个至极普通没有三头六臂的男人,一个和传说哪怕俚语都应无缘的普通人。
一个,看见她第一眼便会失神,一个看见她第一次,便要拥有她的普通男人。
这个叫应昱的男人。
这个她跪在地上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一生都应竭尽所有服侍的男人。
这无非就是世间最普通的一个男人罢了。
她很肯定。
如果应昱脱去这一身蟒袍,摘下王冠,从他身后的王座走下来,那么他便和一个厨子,一个马夫,她所偶遇过的男人是一样的。
一样不会被她记住名字,一样不会被她记住样子。
九五之尊与厨子一样平凡,与马夫一样散发着连畜棚都掩盖不了的男人臭味。
失望吗?
不能说失望吧。
毕竟她只是一个婵仙,一个和圣帝这种身份比起来,卑贱到泥土里的一个下人,一个奴婢。
她没有失望的资格。
于是曦露像她那些年被好好教导过的那样,完美的履行了身为一个婵仙应做到的义务,完美的做好了一个尽职尽责的婵仙。
可是另外一边,这个普通平凡的九五之尊,这位圣帝,尽到没尽到一个作为皇帝应尽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曦露就不好说了。
但曦露可以肯定,作为一个男人应尽之义,应当之责,他应昱是肯定没有做到的。
应昱喜……不,她也不懂喜欢是什么,所以也不能确定应昱是否是喜欢她。说起来她都有些不确定,应昱可能还不如她明白什么叫喜欢。
但是曦露很确定,应昱很沉迷与她。
沉迷到极尽荒唐之语,做尽荒唐之事。
他将她本应该吃下的销桂丸,让她一生都不可能怀孕的药,偷偷换掉了。
他还豪言说,要她曦露为他生下孩子,只要诞下一子,便立她为后。
可是很可惜——
她始终没有怀孕。
不过曦露并不在意,就像她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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