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0017.明争暗斗(五)(2/2)
王家人所言,中了邪了。“公堂之上,本官自由定夺。”洛甫道,“烦劳葛家二爷退出堂外听审。”
“王俞夏,本官且问你,近日可有病患缠身?”洛甫问道,“或是遇上什么邪端,意识受损时常难以自控?”
任谁都听得出,洛甫还是有意袒护王家,想往异端邪说上靠,以减轻王俞夏的罪责。葛家人虽是不悦,但洛甫也是正常询问,并无不合情理之处。
“没有。”王俞夏举起胳膊,特意显示了下自己的二头肌,“我这身板,哪像是有病的样。”
“。。。。”洛甫无语。
“据目击百姓所言,是葛家少孙先辱侮于你,才引起争端。”洛甫又道,“努愤之下,你挥拳打死了葛秋荣,是不是这样?”
“恩?”王俞夏脱口道,“主要是那小子太不经揍了,要是他出手打我三拳,恐怕我连药油都不用擦。”
“。。。。”洛甫内心的草泥马奔腾不已。
王俞夏说的是实话,却令在场人的感觉,是一种狂妄之极。
“根据仵作的记录,葛秋荣致命伤是太阳穴受到了重击。”洛甫又问道,“你在殴斗中是否特意出击对方的太阳穴,意在给予对方致命打击。”
“没有,没有。”王俞夏总算说出了令洛甫稍有欣慰的话。
只有王俞夏不承认自己是有意往对方死穴出手,便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我只是本能的出拳。”王俞夏继续道,“想让他躺在床上三五个月的,没想到挥在了太阳穴上。”
“。。。。”
洛甫不知该如何审问了,依照王俞夏的口供词来判定的话,完全可以理解主观上的故意伤人,造成葛秋荣意外暴死。
“事实已经很明显了。”葛如岸终于开口了,“洛大人,还要如何袒护?”
“这个。。。。”洛甫摇了摇头道,“凶犯证词确凿,依据《大明律》本官做出定案,凶犯王俞夏有故意伤人的倾向,却无行凶致人死亡的本意,本官定夺为意外致死,判处王俞夏斩首,上奏刑部,复审通议决后,即可处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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