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凶器(一)(2/3)
士兵盔甲的防护功能也越来越强,促使欧洲各国的冷兵器进入了十字剑时代。在这一时期,苏格兰的克雷默长剑和条顿武士的骑士剑较为有名。
在民间传说中,英雄们的手中经常握着一把形制巨大的克雷默长剑。
这种剑的长度通常为一米五至两米,形制简朴,呈十字架形状。由于剑体长大,典型的克雷默长剑往往在剑柄后端配有平衡剑身的球形饰物。
克雷默长剑的威力非常强大,很适合在混战中与敌方的重型步兵肉搏时使用。
克雷默长剑是凯尔特人对抗英格兰骑士的利器。
卡尔斯背上背着一柄克雷默长剑,这种剑又叫苏格兰阔刃大剑,是中世纪欧洲的一种大剑,为苏格兰高地民族的重型剑,长度甚至可以达到两米以上,剑重三公斤以上,有的甚至可以达到六公斤,绝对强于当时任何一种刀剑。
因为克雷默的英语音译是更多的粘土,这个名字不像武器的,所以直译为克雷默长剑。
在中世纪,一把巨大的剑可以轻易斩断敌人的长矛,甚至可以一剑就连人带马都给劈成两半,任何轻重盔甲和大小盾牌更像切蛋糕一样容易的被切了,不用多说,这当然就是勇敢的苏格兰民族步兵对抗英军骑士的最好武器。
但是双手挥动起这么有分量的长剑,攻击的速度必然不会太快。而且使用者的臂力也得够大。
除了锋利、巨大,长度上的优势,克雷默剑设计的精巧,在剑柄剑锷上克雷默长剑甚至装饰有球形的部分用来平衡长剑,不至于让使用者觉得头重脚轻。
卡尔斯身体魁梧高大,正是克雷默长剑的最佳使用者。
和他一起徒步走在国道上的是东野志。东野志背上也斜插着一柄大剑——条顿武士剑。
条顿武士剑也是一种比较有名的十字剑,它在十五至十七世纪之间流行于德意志、奥地利和瑞士。
不过,这种剑可不是一般人都能使用的,它的长度约为一米八到两米,只有身高臂长的勇士才能将它舞动起来。
条顿武士剑装饰华丽,剑身上伸出两个带刃的小枝,有时还带有锯齿—之所以要做成这么奇怪的样子,是为了增加劈砍时对敌人盔甲的破坏力。
东野志背上的武士剑丝毫不弱于卡尔斯背着的长剑,不过一位给人魁梧剽悍,一位给人勇猛凶残。
“少主让我们作为后援,还不让身份暴露,这鬼主意能骗过匡正门的那些人吗?”东野志问。
“难说,匡正门有五间神迹作为消息渠道,更兼圣台三百战将,或许我们的实力在伯仲间,可惜杀手坊和至尊盟侧面找麻烦,不然哪还轮得到区区战将在世界各地称王称霸,占领我们的势力。”卡尔斯瓮声瓮气的道。
东野志点头道:“克林顿和威廉士恐怕已到汉秋城了,我们不急着赶路,是因为匡正门的战将还没被逼到绝境吗?”
“我们少主不善于作闪电战,这叫什么?用华夏人的话来说叫‘步步为营,稳杂稳打’。圣魔殿不怕拖,因为我们拖得起。”
“对了,克林顿的武器听说是大马士革刀,你见过吗?”卡尔斯问。
“大马士革刀原产地印度,是用乌兹钢锭制造,表面拥有铸造型花纹的刀具。大马士革刀通常为弯刀,其最大的特点是刀身布满各种花纹,如行云似流水,美妙异常。这种花纹是在铸造中形成的。”
“这种短刀极其锋利,既可在战场上将对手骑士连盔带甲一劈两半,也可凌空斩断手帕甚至蚕丝,和其他刀类对砍时罕逢敌手。另外,此刀还有一个最大特征,因其特殊的冶炼和铸造方法,致使它的花纹中含一种奇特的化学成分,一旦被它砍中,伤口极难愈合且迅速恶化,在以前医学不发达的情况下,很多被它砍伤的士兵,往往因为很小的一点伤口就丢了性命。”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大马士革刀独特的冶炼技术和锻造方式一直是波斯人的技术秘密,不为外界所知。不过,由于印度的乌兹铁矿在十七世纪末被开采殆尽,所以铸造型花纹钢也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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