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额度高了?(2/2)
的孳生和进一步繁衍,使大明前期一百年中政治还算比较清明,社会比较安定。可是到了中后期,贪污受贿这颗毒瘤已扩散到封建王朝肌体的全身,直接严重地威胁到明政权的存亡。
随着政治的腐败,加之商品经济的刺激,明中期之后贪贿现象日益严重,早在处于明代前中之交的正统年间,贪贿腐化现象就已死灰复燃。
正德、嘉靖以前,社会尚指斥贪污为不道德,正德、嘉靖两朝以后,则社会舆论大变,认为不贪污为无能。
比如,大宦官王振就是英宗著名的大贪官,他把持朝政,公开卖官鬻爵,大肆收受贿赂。
江苏江阴县富家子弟徐颐,胸无点墨,因向王振行贿而当上了中书舍人,京师人们称之为“金中书”。
地方官朝谨也必须向王振行贿,史载:“每觐期,振不问何品官,能具礼者,多至千金,少则百,悉得达,然必千金始得一醉饱而出,门昼夜不得合。”
但这时,除王振及其走狗外,大多数官员仍能廉洁自律,纵有个别贪贿分子,也只能“暮夜而行,潜灭其迹,犹恐人知”。
而至正德、嘉靖以后,随着政治的进一步腐败和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当时,“仕途如市,入仕者如往市中贸易,计美恶,计大小,计贫富,计迟速”。
为保住官位和谋求升迁,下级对上级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官场中的吃喝风、行贿受贿风也愈演愈烈,官员之间经常“具糖席,张嬉乐,具宾主纵饮,夜分而罢”。
本朝大诗人谢肇浙便对官场的吃喝风时说过:官吏富豪“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马奶,真昔人富有小四海者,一筵之费,竭中家之产不能办也”。
而吃喝风的盛行又进一步助长送礼行贿之风的蔓延,到了“纳贿受赂,公行无忌”,“无官不赂遗”,“无守不盗窃”。
要说这些东西,手中握有遍布天下的情报网的锦衣卫的大明皇帝不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只能说,大明中后期的皇帝都清楚,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毕竟,于上位者而言为了政局稳定,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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