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镜中诸葛(2/6)
料转移到其他账号上,我们,不!对不起大家,本人准备不周,要做成被盗号的样子却没有其他可供转移材料的账号。材料价值不到100元。
“快!给我一个qq,小号就行。”
我们就从同学那里借到一个小号。先用它注册游戏账号,再把材料转移过来。
做完这一切后,再给队友玩的号新建两个角色吧,取名“装备要上锁”以及“上次打过招呼”——我们先前确实这么提醒过他。
好了,第一步做完了。
“号被盗了!”5分钟,是的,仅仅5分钟后,一点也没有给我们休息的时间,队友就给我发了这条消息。
情绪异常激动。
我们当然不能立即承认是自己做的——承认了又怎么样呢?结果都是让队友放弃游戏,于我于他都是好的,目前还是不让他知道的好——才怪,游戏总不能刚开始就结束的。
我发现事情不能计划,因为我们不能预料到即将发生的各种意外,我们最初的计划是这样:一点点放出证据,让队友自己发现是我们做的,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和我们翻脸,我们再把他要的那338块钱给他——这就是《猴爪》的故事,你想要的,我给你,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在这种方式里,总得失去些什么。
事实上,我们确实给过队友线索,因为从游戏账号登录的地址上来看,显示我们于13点40分在浙江宁波(尽管我们是于安徽淮南登录,但电脑上就是这么显示的)登录了游戏。如果队友能记住半年前我们登录游戏的地址,就会知道是我们做的。但是,队友的记性好像不是很好。
一番聊天后,队友说报警,他有朋友是警察,账号价值超过3000,可以立案。
关于这一点,为了让大家更清楚账号情况,我是后来才在网上发帖的,帖子大致内容是“请各位大佬鉴定账号价值3000是否属实”。第一个回答是“500秒,多一分不给!”——这个就有点黑了,我比较赞同另一个回答——“1000买都亏”。还有的吧友说话比较直接,为了防止和谐口头语,特地加上了分隔符号,“值尼11玛的三千”。为其气势所摄,我只得毕恭毕敬地回复“大佬高见”。
言归正传,不知大家从队友的态度里看出了什么?我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这种表现已然说明队友已然把我的账号当成了自己的东西。
除了这个呢?
我们还能看出队友不懂法律——账号价值和损失价值并不能等同,比如一亿元放在家里,一个小偷进来,偷了一块钱,便按一块钱计算。可以说涉案一亿,但到了法院里——事实上根本到不了法院,因为损失只有一块钱。
这个时候,我们有两个选择:一、迫于警察的威慑,直接坦白,而后更改账号密码,队友就算去报警由于登不上账号也拿不出证据;二、报警就报警,我们是号主,动自己的东西怎么了?
我们就选第二个吧。
此外,大家理应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警察同志的到来。为什么?因为我们在网上常常能看到网友游戏账号被盗报警后的徒劳无用,而现在我们马上就能有亲身经历——况且,就算找到我们又如何?我们是号主,处理自己的东西难道都不可以吗?
所以,那个下午,我们一边和队友聊天,一边等待。
“我登录安全中心看看损失情况。”为了装得更像样子,我们这样对队友说。
自己的账号被盗了,起码看一眼吧。
于是,我们自豪地进入了装备流水界面,欣赏一件件被自己分解的装备。
上帝创世的感觉也不过如此。
“重要的几件都找不回了。”队友十分沮丧,“什么心血都没了,马上就熬出头了。”
我们要同情一下吗?
不,记忆力却允许我们笑出来——因为早在7个月前,18年2月4号,队友就这样说过“马上熬出头了”。
终于,队友告诉我们,他到了朋友的工作单位,已经开始跑流程了。
这时,我们应该推断出一个非常有用的细节——他在被盗人的一栏里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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