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酒吧里的民谣(2/2)
酒吧街夜晚比较乱,我前几天晚上就遇上了流氓,就算我请你喝酒了,行吗?”言下之意,就是让成越当护花使者了。
说实在的,成越也的确复合护花使者的形象,长得高大,而且看上去也挺能打,就算不能打,大概也能扛一下。
出门靠朋友嘛。
成越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林艺带着成越来到了民宿附近一间名为“梓园”酒吧。
“梓园”的地方很小,大约就七八十平方,乍看之下十分单调,没有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也没有躁动不已的音乐,泛黄色的吊灯下,看似随意摆放着的桌椅,酒吧最里面的小舞台,舞台上的高脚椅以及一旁竖立的麦克风,便是组成了这间酒吧的全部。
这倒是让成越联想到到程司的“故里”酒吧,两者都是十分有格调的酒吧。
来到的时候,大厅的桌椅已经坐满了,只剩下吧台前的椅子了,成越和林艺就坐在了那里。
林艺介绍道:“这间酒吧的老板娘是首都人,听她说,她以前当过歌手,唱民谣的”
成越本来是没有多大兴趣的,不过这一番话倒是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歌手,叫什么名字?”
“叶蔓。”
成越尴尬一笑,“没听过这个名字。”
“虽然可能不是什么大明星,可是她的民谣真的唱得很棒!不行的话,你听听,她上场了!”说完,林艺指着小舞台的方向。
顺着林艺指尖的方向望去,成越见到了一名素颜的中年女性,她捧着木吉他坐在高椅上,身后还有一名打着小鼓的小哥。
没有华丽的背景音乐,只有淡淡的鼓声和吉他声,以及女人沧桑的歌声。
这是一个不丑的女人,大约三十五六岁了,如果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的话看得出来,她曾经也应该是个漂亮的女人。
很好听的一首民谣,而且是成越上辈子没听过的民谣。
这首民谣或许上辈子出现过,只是没有出名罢了。
2004年,民谣太穷了对于很多热爱民谣的人来说,还剩一根烟,可能要熬一个夜,还剩一点爱,可能还得熬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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