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完颜红尘(2/4)
>他的剑无情,是因为如果他想杀,无论是谁,无论多少人,无论大小,无论男女他出剑时都不会有一丝犹豫,血过剑尖时他的眼神也不会有半点变化。他的剑至情,是因为他用剑去守护时,也无论男女,无论什么东西,无论多少,无论大小,只要他决定那东西应当是完好无损的,在他倒下之前就不会有任何人能碰他一根汗毛。事实上这两点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呢?他的剑是随着他的心而动的,剑动时,人就已经入剑,剑之所向,生命也为之一让。
他还有一个癖好,喜欢穿白衣,就像陆小凤传奇里的西门吹雪,但他不喜欢西门吹雪,因为西门吹雪的剑虽直却没有真正的魂。他穿白衣完全是因为他生活在长白山,受长白山熏陶最深,连他的剑法都是从长白山身上悟出来的,所以他对白色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喜爱,但同时他也喜欢红色。这一点倒与长白山完全没有关系了,因为整个长白山你都找不出哪怕一点点的红色,像鲜血般的红色。但是他为什么喜欢红色?这原因除了他之外,世上再无他人知道。
他的名字,完颜红尘,是他自己取的,同时他也给自己的剑和剑法起名――红尘剑、红尘剑法。他是整个长白山的主人,长白山上的王,他与天池同样是世间本不应该让别人看见的神圣,但他偏偏又要踏进红尘,他丢掉一切尊贵与神圣,决心要踏进世上最复杂、最险恶、最多变、最不可抗拒、最**匿骨的红尘是因为什么?因为什么,这原因就像是长白山最高的山峰白云峰,一直隐在雾里,也没有几人知道。
但没有几人知道也还是有几人知道的,丑奴儿恰恰又是这几人中的一个。但他此次前来却不是为了这件秘密,他是为了请完颜红尘帮他辨别出那群黑衣人属于哪个门派,只要他肯出手,只要那群黑衣人敢跟他动手,不管用不用剑,他就一定能知道那群黑衣人剑法的来历。
但前提是他必须找到他,并且说服他跟他走。
“长白山天池禁地,外人不许入内。”
现在他还没有走到完颜红尘的家――天池,就被人给拦下了。
“我不是外人,我是你们宫主的客人,也是朋友。”丑奴儿从怀中掏出一块方形无棱棉白玉佩,递到站在长白山通往天池的唯一一条像是路的入口处的两名看守人面前,道。
那玉佩通身雪白,如同完颜红尘的一身白衣,旁边系有一根红绳,如同完颜红尘的剑穗,玉面上刻着长白山最神秘的地方――长白宫。两人接过玉佩,看了一眼便小心翼翼地将玉佩双手托还给丑奴儿,让开身子道:“请。”
丑奴儿收回玉佩便继续上山。
上山的路自然不止这么一条,只要是地,理论上就能踩着爬到山顶,但事实上没有任何人能那么做到。因为凡不是从天池唯一的山路走上去的人,都会受到天池守卫者的攻击,那攻击连丑奴儿都不敢尝试。
到了山顶,入目是一片雪白,雪白的山,雪白的云,但不是雪白的天池。再走两步,登上天池的外沿才能看到天池的真正面目,那是世上最纯美的蓝。蓝的如同梦境,漂浮在眼前,让人感觉那么不真实,幸亏周围是一望无际的白,否则真没有什么颜色能拖的起这片梦幻的蓝。
丑奴儿站在这里已经痴了,他总还算是个有幻想的人,一个有幻想的人只要不是常年住在这里,就一定不会在看到它的第一眼还在走动。他不是第一次见到它,但他此刻简直就像是被冻在了这里,双眼都是一动不动,折射着碧蓝的光。
他终于还是动了,一转身就不再看那片碧蓝,沿着天池往某一个方向走。走几步便停下,然后看看天上的太阳,也不管能不能看到,看几秒再重新走,接下来的方向完全是随机的,看不出任何规律,但就是这样毫无规律的行走,在持续了几盏茶时间后竟然有了成效!
不知道从哪个方向突然露出来一个地道入口,丑奴儿头也不回的踏步走了进去,整个过程他都像是随机的,但又像是早就知道的,毫无停顿。
“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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