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行尸走肉(2/3)
那方杰即便将手挖得已是伤痕累累叫人不忍直视,却又偏偏不曾流出半滴血来。灾劫,雅座,我的……我的……我的裳儿……
心思念及,这方杰竟是同样绝望地发现:此间他非但肚子莫名其妙地饿得发慌,自己的记忆似乎也正在以这一股难以觉察的速度飞快地流逝。
这世间对一个人最残酷的惩罚,岂非便是将这人往复生平的所有记忆,一点不剩地皆数抹杀干净?
“我怎么可以忘了她……”
心思念及,方杰当即瞪着两颗由于干渴而变得几斤枯黄的瞳仁绝望地望了望天上,转而打定了什么注意一般地咬牙道:“不可以……你可以夺我性命,可以夺我魂魄,可以叫我永世不得超生……但你不可以将我脑海里仅有的东西都一并夺了去!我不可以忘记……这些东西我一个都不要忘记!那灾劫,那雅座,我终有一日……终有一日会杀回人间问你等讨回公道!”
说话之间,但见这男人已是用着指甲在自己的手腕之上深深地刻下了三个名字——罗裳,灾劫还有雅座。
然而待其方自刻下了“窟”字的最后一笔,转而重头再望这三个名字之时,这男人的脸上竟是霎时一片茫然。
罗裳……是谁?
他是我的……是我的什么人?他对我很重要吗?为何我总觉得凡间似乎有谁在等我?为何我记不起来这人究竟是谁了?
雅……这个字念……这个是雅什么?那里又是个什么去处?我的脑袋之中……为何总会想起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我……我?
——我又是谁来着?
“啊……这些本也不该去想吧!或许只是我的黄粱一梦呢?不过话说回来,方才……我真的睡过吗?好饿……真的好饿!”
三日之后。
自那方杰来到这鬼地方不过三日,他却再也记不起平素做过的任何事情,记不起长生门,记不起玉公子,记不起雅座,甚至再不认得自己手臂之上所画的六个奇形怪状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意思,又究竟是何人所为。只过了三日而已,这方杰如今只记得自己的肚子一直很饿,只知道但凡他远远望见的一切食物只要被他靠前,就定会变作些个不能吃下的东西。
就好比方才一般。
方才距着他不足五丈的地方明明便横亘着一条波光荡漾的河水,可只待这男人连滚带爬地奔到河水旁边,那条十分可爱的河水却偏偏变作了一滩满是腥臊恶臭的脓血。他似是对此早便习以为常一般,爬起身来继续跌跌撞撞地似具行尸一般向前赶路寻找食物,早已干裂得不成样子的嘴上却是偏偏念念有词一般地嘀咕些个什么东西,好似生怕自己如今的这颗榆木脑袋会转瞬将这事情忘掉一般。
你若是离得近些,便不难听到他口中究竟在念叨些个什么,他说:“有人……在凡间等我……那个人对我十分重要……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我要……回去……”
人类最大的一个优点便是不论在任何时候即便环境几多恶劣甚至可怕,他们都有本事叫自己快速地适应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从而生存下来,久而久之他们甚至可以将这种适应逐渐转变成习惯。若是一个人对于生活的习惯总是有条不紊,那么这个人的一生即便不能飞黄腾达也总该不会太差,世人往往又将这种习惯称之为规律。
然而并非所有的规律都是十分可爱的。
这里没有山川,没有河流,没有花草,没有林木,没有风雨,更加不见日月——这里只有天和地,还有一具不人不鬼的行尸。
方杰不记得自从被那一众鬼卒推下无底深渊以后,自己究竟在这个地方徘徊了多久。他同样已经习惯了这里的荒芜,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自己永远都找不见食物,习惯了自己永远都填不饱的肚子,习惯了即便在睡觉的时候也要反反复复地念叨着:“回去……回去……”
即便他其实早便记不得究竟要回到哪去,甚至不记得“回去”这两个字——究竟应该是什么意思。
一片天,一寸土,不知要去往何处,也不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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