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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天生变态(二十四)(2/3)

戮的快感中失控,不曾伤害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但只要我还活着,我便不敢断言我今生一定是个好人。事实上,我时常有杀人的冲动,只是通过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忍耐下来。考虑到大家看到这本书时我应该已经结束这特别的一生,希望大家看到这样的剖白也不要太害怕,这个变态已经死啦,他不会再伤害任何人。

我很想相信自己可以将自控做到最好,用不犯错,但墨菲定律从某个角度告诉我们,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可能有错误。我不敢打这个包票,只有我死的那一天,我才能知道,我今生是否是个好人。这是一本注定写不完的书,我希望能请我的老搭档杜风为我结尾,顺便为我下个评判——宋却这辈子到底有没有活成一个好家伙?

哦,大家应该还不知道杜风是谁,请容许我稍后再为大家介绍。

我在国外攻读了心理学的学位,期间结识了我的好友兰斯·怀特,他是脑科学领域的专家,在我后来的研究中给予了我许多帮助。

回国以后,我开了一家心理诊所,帮助那些和我一样生病的人。偶然的机会下,我成为了警局的顾问,我的老搭档杜风便是那里的刑警。虽然在我们合作的那些年里,我时常嘲讽他的能力,但在我遇见过的同行里,他是少数能始终保持初心的人,对我影响良多。

其实我不是个寻常意义上的顾问,至少别家顾问不会拿着枪冲在最前头和犯人搏斗。当然,我这样做不是因为警局剥削我,而是出自我那点阴暗的个人爱好。

因为大脑,我时常渴望暴力,这是一种不能放纵的欲/望,可一味的忍耐只会让这种欲/望愈演愈烈,我需要适当的宣泄,而那些过了线的犯人就是我的猎物。这样一说我好像确实是个连环杀人犯了,只不过我的每个受害者都是变态杀人犯。但我可以发誓,向任何人发誓,我从未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剥夺任何一位杀人犯的性命。那些死在我枪下的犯人总是暴力逃捕,肆意伤害我脆弱的同行,有时还给他们留下永生难忘的阴影。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在他们伤害更多人之前,击毙他们。

非要说哪里做的和普通警察不一样,大概便是心态,杀死那些犯人没有给我带来任何负疚感,心理变态者是不会因为伤害他人而感到愧疚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纯粹的心理变态,因为我从未伤害无辜的人,但杀死那些罪犯确实没让我觉得愧疚。

我在警局当顾问是不挑案子的,有什么破什么。但那些比较复杂的案件,最后一般会落到我手里,而那些案子,十有**是一些心理变态犯下的。说来讽刺,这一下便成了两个心理变态者之间的斗智斗勇,不过我还挺沉迷这样的游戏,这是满足我对刺激危险需求的行为方式之一。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我很难寿终正寝了。当然,如果我最后不是在和犯人搏斗的时候死亡,而是因为意外去世,比如不小心跌了一跤后直接去世,希望审稿人能帮我删了这一段,有点丢人。

心理变态者的数量比你们想象的要多,但程度各有不同,顺带一提,心理变态者往往有些自恋,我也不例外,比如我就认为在我所见过的那些心理变态里,我是最聪明的那个。

我曾被愚弄过,也曾被耍的团团转,但最终,他们不是被捉拿归案,便是被就地正法,技高一筹的还是我。请允许我为此得意一番。

但这些家伙真的很擅长蛊惑人。因为脑子有病,做一个好人对我来说本就不容易。再加上查案的过程中,总有变态试图让我陪他们一起下地狱,这份工作做起来真辛苦。

其实蛊惑人这种事我也擅长,但我不喜欢做这个。比起用微妙的语言去恭维他人,不着痕迹地将人带入自己的节奏,我更喜欢随心所欲地评价他人,大胆发泄自己的不满和失望。显然后者要十分可恨,就连杜风也常常受不了我的刻薄,可这一点缺点好像让我更像个普通人了,共事这么多年也没人货真价实地怀疑过我是个变态。我敏锐的上司曾在一开始察觉到我是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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