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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闻到肉香就令人食指大动。沈韵拿起筷子,看着在石头上做出一副“葛优瘫”样子的火灵,有些难以下筷。
但是火灵看到沈韵犹豫地样子,抬起手拍了拍她筷子上的生牛肉。
牛肉熟了。
(你们俩真会玩。)
(我认输。)
沈韵低头吃肉。
肉吃完了,秋刀鱼也吃了三条之后,肚子就饱了。
麻仓叶王从桌子下面摸出一个酒瓶。
酒瓶里倒倒出来了宛如液态月光一样的酒。
红色的酒盏里盛着一碗月色。
“这是……光酒?”
沈韵觉得自己看安倍晴明喝过这种光酒。
也想起来,这杯酒如果倒在地上,会出现银河。
倒在地上,地上会出现银河。
(那么酒如果倒在水里,会发生什么?)
麻仓叶王提起了酒瓶,晃了晃,问道:“姬君也要喝酒吗?”
沈韵不假思索的回答:“没到二十周岁喝酒是违法的。”
虽然拿了法律做为挡箭牌,可实际上沈韵想的却是黑磨曾经叮嘱过的话。
(不可以喝下光酒。)
虽然不知道理由,但是沈韵觉得还是听黑磨的比较好。
麻仓叶王“哦”了一声,又将酒盏端了起来。
但是他没喝酒,而是看着天空上的浮云,笑着问道:“姬君是不是怕喝下去有什么问题?”
沈韵看着手上的那双筷子。
乌木筷子上面用金线镶嵌出了美丽的图案。
那是某种她没见过的花卉。
“怎么说呢。”沈韵回答道,“怕是有一点的。毕竟,我也不知道好不好喝。”
麻仓叶王将酒盏中的光酒一饮而尽后,才回答道:“味道很是奇妙。”
沈韵却回答:“也不知道是好喝还是难喝。”
麻仓叶王笑着回答:“这个味道不是好喝或者是难喝的程度吧。”
沈韵想到了在那条光之河前,黑磨对自己说的话。
麻仓叶王又说道:“毕竟光酒说是酒,但却是一种叫做‘光之虫’的聚集体。”
无数的“光之虫”汇聚成了无数的地下暗河。
这些河有的非常的宽,宽的足以在黄泉和人间的夹缝中腾出一个足以举办黑暗武斗大会的空间。
有的非常窄,窄的仿佛比草木的根茎更加的纤细。
“虫子啊……”
沈韵看到蟑螂的时候,顶多担心自己打死了这一只后会不会在尸体里爆出来无数只小蟑螂。
但是看到蟑螂面不改色的举起拖鞋打下去和喝下虫子汇聚而成的酒——
这是两码事。
最起码后者比较恶心。
沈韵决定说个比较古老的笑话活跃一下气氛。
“去掉头蛋白质的含量是牛肉的四倍?”
完全没听说过《荒野求生》这个节目,也不知道从这个节目中诞生出来的这个梗,自然也没听说过贝尔.格里尔斯这个名字的麻仓叶王觉得不明所以。
沈韵决定解释一下这个梗的来历。
在花了五分钟解释了《荒野求生》这个节目的趣味点之后,只有在年幼时餐风露宿过一段时间的麻仓叶王根本不能理解现代人的爱好。
“看别人饮毛茹血有什么意思?”
“这是娱乐节目。”沈韵又解释道,“当然,还有一定程度的科教意义。”
“我讨厌餐风露宿。”麻仓叶王叹了口气,“我受不了那种日子。”
故而,在回了平安京之后,麻仓叶王一直要求过最好的生活。
能够有锦衣玉食为什么要委屈自己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
反正吃了也不会死。
反正我也不吃到什么人转世投胎变成的动物。
倒不是说阴阳师心大,而是他觉得比起怜悯生灵,还是先怜悯自己的肚子来的妥当。
委屈别人也别委屈自己。
沈韵觉得话题又聊死了。
放五年前,把话题聊死的人都是她。
而现在她已经成了续接话题的那一方了。
(这也许就是时光给人带来的成长吧。)
时光根本没在这方面带来任何成长的麻仓叶王还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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