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奸诈得人设崩塌(2/3)
只要我们弃权,后面这些年都不用交了。我们本来就没指望膜式制取法可以领先20年,最多5年后,杜邦和巴斯夫说不定就能搞出迂回掉我们那种膜的新材料,我只打算赚5年的块钱,所以只要15万总年费预算就够了。这样总法务成本就从80万降低到了35万……”
“行了,别说了!”
这么谈下去,林国栋觉得自己就快成oPen-bome了,成本一项项都被客户分析干净了,还玩个屁。
他觉得顾骜肯定是个恶魔。
“这样吧,最后一口价!大家干脆点儿。货物出口额的15%,技术授权费的30%,作为风险款项。包处长,您觉得怎么样?”林国栋只想用天下最好的山珍海味,甚至是美女的樱唇,堵住顾骜的嘴,然后让包处长快点拍板。
顾骜这厮,太了解行情了。
包处长虽然不懂全局,但他察言观色还是看得懂的:“我觉得还可以再聊聊……”
林国栋又一咬牙,暗忖内地人估计只会卖设备,不会想到怎么直接卖技术授权,那就把后一部分的分成再降低几个点,以示诚意好了。
“货物出口创汇分成不变!对外技术授权费再降2个点!不用算了,如果通盘考虑,后一部分是绝对降不到5个点的。我可以把同行合同都拿给你们看!”
……
包处长和顾骜,又坚持谈判了两天,最后拿下了货物出口额12%/技术授权费25%的辉煌成绩。
虽然在顾骜看来,只要林国栋运作得好,未来还是大有赚头的。
但国家对这个条件已经很满足了。上面本来觉得砍到20%/35%,就是可接受的底限。
包处长觉得顾骜身上已经再也没有潜力可挖,而顾骜觉得与其在这些小钱上再纠结,不如让国家以最小的代价稍微买点教训——对自己没有信心的教训。
其实这次的事儿,只要国家对自己的技术有信心,,敢确认这是“国际最先进水平”而非仅仅“填补国内空白”,那完全是可以一开始就不要风险代理,而是直接全资把律师费掏了,干嘛跟香江人谈分成制呢?
在这种状态下,包处长和林国栋“在友好祥和的氛围中签了约”。
顾骜则在他的实习报告上总结了这次的谈判经验,并且建议“在下次遇到此类情况采取非风险代理,并成立由技术人员而非外事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
他并没有越级装逼,而是让包处长审批、署名之后,再往外事局递。这样包处长也算是知情了,领导功劳也少不了,算是很会做人的稳妥处置了。
签约完成,包处长第一时间给京城打了电话报捷。
京城方面立刻表示了嘉奖。
与此同时,跟林国栋分手的时候,顾骜还不忘跟他支招:
“这个技术,法国人将来完全是可以绕过去的——膜法的思路被启发之后,具体用哪种膜,已经不重要了。就像青霉素的专利一旦公开,启发了人类‘从细菌分泌物’角度去找抗生素,很快链霉素土霉素都会出来的。
所以,专利潜水艇这招,不是不能用,要慎用。你就别指望收别人的侵权费了,追认两笔‘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新增扩大市场的合理授权费’,就差不多了。另外,18个月的保密期也别用足了。你自己想办法,怎么勾引法国人、然后提前引爆掉就好。早点儿落袋为安。”
这些黑话,包处长已经完全听不懂了。
而林国栋也一度怀疑:顾骜这厮真是来自于一个社会注意国家的么?怎么比资本注意世界的奸贼还要奸?
简单来说,资本注意国家的发明专利,在刚刚申请后的最多18个月内,技术细节是保密的,这段时间是“后悔期”,也就是如果发明人发现同行跟进得很慢,短期内完全赶不上自己,而他又不甘心公开技术细节了,就可以无声无息地撤回。
而在这段“后悔期”内,如果有同行恰好跟你撞车了,那是不用给侵权费的{因为默认你还没公开,所以对方是善意的、恰好跟你研发了一样的东西}。但是如果你的专利下来后,他还有新订单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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