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审判骑士与稿费(1/2)
《审判骑士——竖锯》
貌似扑街多年的磨炼与这几天的经历产生了奇妙的化学作用,第二天一早,李斯就拿到了阿瑟·杰克曼呕心沥血的新作。
整整五节,按照某点的算法起码也是日更两三万了,妥妥的潜力爆发思如泉涌。
而且令李斯有点大跌眼镜的是,这书虽然有点故意拍他马屁的嫌疑,但竟然意外的还不错。
这本书并不是,而是半独立中短篇的形式,只是主角都是竖锯而已,前五个章节就刚好构成了一个小篇章。
基本内容就是以他这位竖锯为中心创作的,称号为审判骑士的竖锯通过机关密室来引导罪犯自我救赎。
很典型的美式个人英雄主义风格的作品,但却又被阿瑟·杰克曼别出新意的写成了悬疑题材,各种线索谜题和斗智斗勇,颇有一种看福尔摩斯或者名侦探柯南的感觉。
尽管在文字功底上似乎还有所欠缺,但是这种极需要考究和琢磨的中短篇悬疑作品能做到日更数万可不容易,在这什么都讲究快节奏的时代这种创作速度完全能弥补掉那些微不足道的缺憾了。
“先生,阿瑟·杰克曼正在问您对他作品的评价。”
天网一直等李斯看完全部章节,带着些许愉悦与悠闲的品尝了一口桌上的咖啡之后,才默契的出声提醒着。
“很不错!赏!然后给他进行全网推送。”
一篇不错的故事,加上还是拍自己马屁的故事,显然让李斯现在的心情很不错,非常爽快的大手一挥。
阿瑟·杰克曼的这本书是直接通过平板发到网络上的,昨晚他顺手建了个论坛,反正论坛的源码模板网络上多得是,也没费他什么功夫,拷贝过来稍微修改一下就行了。
不过这个新建的论坛并没有任何的人气,因此自然也没有其他人会去看,而现在心情十分不错的李斯决定用强制弹窗的流氓手段来给他来一次全网推送。
当然,心情好只是其一,最主要的还是临时起意想用这本书来美化一下竖锯的人物形象,加深一点哥谭民众的认同感。
千万别低估了狂热读者的力量。
就以福尔摩斯系列故事来说,主角福尔摩斯明明只是个虚拟出来的人物而已,但在广大读者粉丝的普及之下却生生被塑造成了堪比真实存在一般的传奇人物。
阿瑟·杰克曼的《审判骑士——竖锯》或许与福尔摩斯系列作品没法比,但质量不够可以数量来凑,只要推广力度更得上,影响力也绝对低不到哪里去,不就是炒作嘛,再牛叉的水军也不可能比得上天网。
更何况竖锯可不是单纯的虚拟人物,还有他这个活生生的本体在这里,虚拟竖锯如果真有粉丝的话绝对会有很大一部分转移到他这个真实存在的竖锯本体上,成为他的崇拜者。
而且读者阅基本都会将自己代入主角的,代入进去了认同感自然也就有了,对于主角一些违背道德lún_lǐ的行为容忍度也会高很多。
毕竟人类大部分都是严于律己疏于律人,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的评判标准完全是天差地别,并且角度不同,看到的东西也会不同。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快饿死的乞丐偷了一个路人的东西,如果以乞丐的角度来看待,他快饿死了,偷东西只是为了生存被逼无奈。
但换位思考成被偷的路人,那就是自己东西被偷了,自己的财产收到了侵犯,两者所产生的心理与情绪是浑然不同的。
甚至换位成第三者的视角去看小偷,如果不知道内情,哦,这是个令人厌恶的小偷,而如果知道有快饿死这个逼不得已的理由呢?第三者中起码会有一部分会产生怜悯或者感觉情有可原的心态。
这些读者代入竖锯的身份,以竖锯的角度去看竖锯的行为,等他们将崇拜对象转为他这个真实存在的竖锯之时,哪怕是之后他使用一些血腥残酷的手法,这些人抗拒心理也会极大的降低,甚至是成为他的秩序积分贡献对象。
“码字速度够快可是种难得的天赋啊,正好……”
不知想到了什么,李斯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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