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尼布楚条约》(2/2)
,华、罗两国在尼布楚开始正式会谈。华夏国使团重要成员有西征军总司令曹文诏、礼部尚书牛金星等,而罗刹国使团则由御前大臣戈洛文,总督符拉索夫率领。双方在会议上正式签署了友好条约,华夏国的全权使臣曹文诏和罗刹国全权使臣戈洛文分别在条约上签字。华罗《尼布楚条约》内容以汉、罗和拉丁文三种文字签订。条约明确划分了华罗两国东西边界,从法律上确立了西伯利亚(华方称西疆)划归华夏国所有。
《尼布楚条约》正文如下:
为约束两国猎者越境纵猎、互杀、劫夺滋生事端,并明定华罗两国边界,以期永久和好起见,特协议条约如下:
一,以乌拉尔山脉、乌拉尔河、里海、高加索山脉、黑海、博斯普鲁斯海峡和达达尼尔海峡作为其分界线,罗刹国不得跨越亚洲一步;
二,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事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三,双方在对方国家的侨民“悉听如旧”;
四,两国人带有往来文票(护照)的,允许其边境贸易;
五,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公元1648年9月7日签字生效,条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条约有华文、罗文、拉丁文三种文本,以拉丁文为准,并勒石立碑。碑文用汉、罗、拉丁三种文字刻成。
为表示庆贺,华罗双方互赠礼品,还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尼布楚条约》是华夏国与外国划定边界的第一个主权国家间的条约。签订这个条约的是华夏国的钦差大臣,使用的国名是华夏国。华夏国首席代表曹文诏的全衔是uru huwdi)钦差分界大臣西征军总司令”,就是说,曹文诏是华夏国皇帝钦差,行使华夏国主权。
这份条约生效之后,罗刹国就把他在亚洲的地盘全部移交给了华夏国,彻底退出了亚洲。
他们不得不移交给华夏国,因为现在这些地方全被曹文诏的西征军所占领,事实上用不着他们移交,这份《尼布楚条约》只是从法律上承认了我们的军事占领地的归属。
至此,高峻山斩断罗刹国伸向亚洲的魔掌已经实现,下一步他就要考虑金兰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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