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挑事(2/3)
显然,以他凝元境第四重的境界,施展扶风剑法第九式,多少还是力有不逮。当然了,这也就是他,如果换了另外一个凝元境四重的武者,施展扶风剑法第九式,恐怕瞬间就要经脉断裂,元力被抽空。
“啧啧,老爹是在三十几岁时才炼
成扶风剑法第九式,而我十六岁就已经炼成,要是让老爹知道这些,不知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长剑回鞘,他对于自己现在的境界还算满意,凝元境四重天,金刚拳第七式,扶风剑法也练到了第九式,现在的他,在奉天郡这样的小城郡,当真算得上是高手了。要知道,在元家的第二代当中,无论是直系还是旁系之人,能够把金刚拳修炼到第七式,扶风剑法修炼到第九式的,都是寥寥无几。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扶风剑法第九式,他是不会随便使用的,而一旦用出这一招,他自信整个奉天郡能够接得下的人,不会超过一手之数。
“再有二十几天就是秋猎之期,秋猎,对于我来说倒是一次机会!”
这几天当中,他已经从下人那里听说,数日之后,就是奉天郡一年一度的秋猎,原本只有凝元境二重的他,是没有资格参加秋猎的,但现在的他已经突破了凝元境三重,凝元境三重以上,便有资格加入秋猎的队伍了。
“二十几天的时间,完全可以突破到凝元境第五重,那时的我对付五阶以下的魔兽应该不在话下,而要是能弄到一颗魔晶的话…”魔兽肉就不说了,万一运气好弄到一颗魔晶,那么他的修炼,势必又可以省去不少的时间。
魔晶乃是有些天赋魔兽所拥有的能量精华,有些类似于武者的武灵,但凡拥有魔晶的魔兽,
将来的成就势必要强过没有魔晶的魔兽。魔晶的珍贵,上人尽皆知,只不过,拥有魔晶的魔兽很是稀少,虽然不至于像武灵那么罕见,但想要弄到魔晶,也不是什么容易之事。
摇了摇头,他不再多想,秋猎之期还远,眼下,他还是尽最大可能提升实力才是。只有实力强大了,他才能在秋猎之时有更多的收获。
将长剑暂且藏在了一株古树之上,随后他便是对着元家府邸而去。他不想让自己太过惹眼,拿着把剑招摇过市,可不是他的风格。
早上出来的早,街道之上尚且冷冷清清,而这会儿日上三竿,街上的行人已经熙熙攘攘,买卖吆喝之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瞧一瞧看一看嘞,二阶魔兽尖牙犬的犬牙,五块金锭子拿走,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
“一阶魔兽火狐的皮毛做成的大衣,只要一锭金,穿起来既保暖又漂亮,错过太可惜!”
“老卢铁匠铺出品,玄铁刀玄铁剑,您猎杀魔兽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价格面议,先到先得嘞!”
走在街道之上,耳边的吆喝声,让元枫感觉到十分的宁谧,这个世界没有车水马龙,没有汽车尾气,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然,那么的淳朴。修炼了这么多天,虽然他并没感觉到乏味,但适当的放松,无疑对修炼更有好处,劳逸结合,方才是修炼的王道。
走着走着,前方一片拥挤的人群吸引了他的
目光,带着一丝好奇,他直接对着人群挤了过去。
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正弯着腰,面前摆着几根红色的野参,显然,这是一个摆地摊的普通百姓。
在奉天郡这样的小郡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填饱肚子,像三大家族这样的世家当然不愁吃穿,但一些没有一技之长的普通人想要谋生,摆地摊,无疑是一种谋生的方式。在这片坊市当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靠着挖野参采野草,摆地摊过活呢!
“嘿嘿,老家伙,这几株赤参一看就是年份不够,怎么可能值二十锭金?一锭金,这东西本少爷要了。”
在老者对面,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双手抱肩,撇嘴看着地摊上的赤参,在他的身侧还有两个仆从,两人都是长得一副奸相,第一眼看到,自然而然会让人想到两个字爪牙!
“方离少爷,这些可都是年份不俗的赤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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