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连坐制度(1/3)
农场的规模越来越大,来做工的人越来越多。重要岗位上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勤恳可靠,倒是不需操心,剩下的那些里面难免有几颗老鼠屎。
也有那么三五个人把宽厚仁慈当成软弱可欺,生出不该有的想法。最近一段时间,隔三差五就听说有人偷东西,或者借成家的名头做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
好在情节并不严重,又因龚阳处理及时,没有往恶劣的方向发展。这种风气一旦形成,就很难遏制。叶知秋早就想敲打敲打这些人了,只不过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今天正好借牛婶闹事的东风,把话都挑明了。
规矩早就拟好了,不需要酝酿,张口就来,“第一条,禁止仗势欺人。
不管在哪个位置,干的什么活儿,是长工还是短工,但凡有打着雇主旗号欺压他人,收取财物,败坏雇主名声和脸面的,不管后果轻重,一律送交官府。
包括其家人和近亲亲属,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第二条,禁止偷盗。
除去工钱和年节福利、冬夏补助,以及不定时发放的果蔬蛋肉,农场的一切物品都属公物。个人要用,必须跟管事之人说明。如果不告而拿,则视为偷盗。
一旦发现,不论物品价值高低,每发现一次扣除半年工钱和福利。三次仍不悔改,或者偷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者,送交官府,没收分得的房产。
包括家人和近亲亲属,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第三条,禁止赌博。
不管是在农场内外,凡聚众赌博者,每发现一次扣除半年工钱和福利。累积三次不改,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没收所分房产,送交官府。
包括家人和近亲亲属,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第四条,禁止闹事斗殴,
凡无故闹事斗殴,影响农场正常做工和生活秩序的,绝不姑息。
若闹事之人非农场的雇工,直接送交官府。
若闹事之人是农场雇工,每发现一次扣除三个月工钱和福利。累积三次不改,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送交官府。包括其家人和近亲亲属,没收所分房产,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若闹事非农场雇工,却与农场雇工有血缘或者亲友关系,问明缘由,情节不严重的,给予个人一次自行调解的机会。调解不利,继续闹事斗殴者,与闹事之人有关系的所有人都要承担责任。
每发现一次,每人扣除三个月工钱和福利。三次不改,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送交官府。包括其家人和近亲亲属,没收所分房产,逐出农场,永不雇用
……”
叶知秋一口气说了十多条,每一条都有“送交官府”和“包括其家人和近亲亲属,没收所分房产,逐出农场,永不雇用”的话,在场的人听得后背直发凉。
他们在这里做事久了,人熟地熟,说话做事不知不觉就随便起来。哪个没做过顺手摘个果子掐把菜,从作坊里拿坛罐头打二两酒,揣个蛋舀碗奶,带些零碎的皮毛不线回家之类的事情?又有哪个跟管事的打过招呼?
这要认真追究起来,不都是偷盗吗?
叶知秋存心往狠里敲打牛婶,因此第四条说得尤为详细,惩罚也定得重了一些。
在她说“不怕没人用”的时候,牛婶的底气已经泄了一半,听到第四条,另一半也泄了个精光。
家里除了她和小山子,其余的人都在农场里做事,三个月的工钱,加上五人份的福利,少说也有几十两银子。这要是没了,可就亏大发了。
闹上三次,不止要收回房子,这辈子都别想到成家干活儿挣钱了。十里八村寻摸一圈,哪里还找得到这么大方的东家?
想通了这一层,她连后怕带后悔,不敢再吭声。
叶知秋目光在人堆里扫了一圈,“我刚才说的,只是主要条款。稍后我会把所有的条款列出来,找人刻在石头上,大家闲着的时候仔细看看。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跟识字的人请教。
过去谁犯了什么错,我心里都有数。不过因为我事先没有把话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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