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1/3)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李白
何时才能结束这场万物荒凉的战争,黄沙苍茫的一望无际,红血白骨。
让征战的儿郎快归家来,看着满堂华彩,空有寂庭非人哉。
“你看看那个人,怎么那么吓人呐”
“赶快走,赶快走这样的人肯定是有什么病,你看他这样,邋里邋遢的,一看就不是好人”
“可是,他好像在看我们”
“千万别被这样的人看着,咱们赶快走”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她们的一字一句他都听在了耳朵里,他也从未有想过,自己还会有这样的一天。
摸着面目全非的脸庞,它也曾是冷峻挺括的样子,残败的左臂,也曾挽过强弓。
曾经降伏烈马的人,现在只能坐在街角冷眼看着来来往往的人都恨不得离他三尺。
这样的屈辱,他第一次受到,并且这辈子也不会忘。
但是他不后悔,只要能活着,活着就有了一切,只要活着,他就能重回北夏,就能报仇
“砰”
脸前的弯刀又被过路的行人踢到了一边,没有人注意到他是不是真的在看。
刚想要起身去拿回那把曾经给他带来荣耀的刀,可是还没有过去,他就发现了从另一边得街头,走过来了两个熟悉的人。
是莫然
那是支撑他走到这里的最大的力量。
可是他现在竟然没有勇气上前,急忙转过了头,其实,就算是他没有躲藏,以他现在的样子,谁也认不出来。
看着很是邋遢,还拖着一条不是很灵活的左臂,连提个东西都费劲的人,竟然会是天下的兵马大将军。
莫南。
“梅大哥,这个镇子还挺繁华的。咱们今天是就在这里停下了吗”
其实他们昨日为了送司清歌已经是耽误了一些时间了,今日原本是想赶路的,但是看着莫然那么喜欢这里,梅良瑜也就让大家停下来住一晚上。
走进来之后,她的眼睛就一直朝着各处乱看,眸色也清亮了许多。
他便命人到镇子边上找了家客栈,那是支族之前与漠北联系的地点,是最安全的所在。
“差不多吧,在这个镇子东面有个客栈,是我们的老相识了,今日就是住在那里,老卫已经过去了。”
“卫伯还挺快的,那咱们买完东西,也快走吧。”
莫然倒是真的很开心,虽然看上的也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玩意儿,甚至算不上什么稀奇,都是些街上的常见的东西。
但是真正的让她自己选择自己要什么,这是她最喜欢的。
在北夏的时候,宫泽坤总是会把自己认为最珍贵的东西“赏赐”给她,美名曰“送”。
但是那些东西,没有一个是她真的想要的。
也从来没有人问过她到底想要什么。
珍珠,华服,珠宝首饰,奇珍异宝,从前的卿俪宫里满满的都是这些。
但是或许,她真的想要的,只是这些木簪,布偶,还有不值钱的糖人儿。
“你喜欢”
看着莫然一直盯着一个簪花发呆,梅良瑜开口问道。
“挺好看的。”
他拿了起来,就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簪花而已,用的银料还不是什么纯色的软银,簪出来的花也有些僵硬。
色泽,形状,怎么也不能与她之前所得所享的相比,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好看。
“喜欢就买下来吧。”又转向了卖主,“这个多少钱,我们要了。”
“算了,算了梅大哥,我也不是那么喜欢,不用买了,破费不说,拿回去也是摆设浪费了。”
自从进城之后,莫然买了那么多的东西,说起来大部分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价格也有高一些的,她也都没有说什么。
怎么偏偏到这里了开始客气起来了。
“好,一切都随你。”
其实,她也不是不喜欢,这簪花,是荼芜花。
曾经是她最喜欢的花,也是她最喜欢的人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
十四岁,她还是拥有一切的狐族天女,求礼得礼,及笄之礼,宫泽坤是连去的资格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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