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 一点皮毛(2/2)
法律奠基,近代的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从《大明律》中受益颇多。马士英率先提议,废除僧侣特权,避免刁民以僧侣身份躲避税收。侯玄演当廷同意,并且就信仰问题提出了后世著名的“不提倡不反对”的六字真言,总之在大华你什么都可以信,但是强迫或者欺诈别人信就是犯罪,而且任何宗教不得对别的宗教进行攻击,也不能参与到政治中来。
但凡是鼓动别人犯罪或者诈取别人钱财的,都算是邪教,一律严惩不贷。
当初苏州的寒山寺案,是侯玄演亲手操办的,个中油水令人咂舌。也坚定了他改良宗教律法的念头,没有人可以靠洗脑不劳而获。
张名振出列,建议废除酷刑,诸如“墨面文身挑筋去捐”、“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剁指”、“断手”、“刖足”、“阉割为奴”等。
侯玄演对此持保留意见,沉声道:“若是有重罪及法外遗奸,引起众怒或者天怒人怨的,可以施用这些刑罚,以儆效尤。”
前朝大明还有一个刑罚,所有的官员都主张废掉,就是廷杖。
一群有头有脸的官儿,被扒了裤子,露着屁股打板子。侯玄演仔细一想,确实有伤风化,而且不利于君臣团结,大手一挥就同意废掉。
侯玄演自己提出,加强六部的权利和职能,由皇帝直接控制中央六部,使六部对皇帝直接负责。将内阁大学士的品阶,从正五品提高到正三品,直接由皇帝任命,择能者担任,不必从庶吉士中挑选,加强了皇权的同时1,也给了这些人一颗甜枣。
一天时间,转瞬即逝,很多问题也只是涉及到了皮毛。
接下来的重头戏,一个还没有上演,侯玄演已经累的头晕脑胀。
满殿的大臣还在绞尽脑汁地思考,皇帝已经撑不住了,黄昏时分侯玄演宣布退朝,明日早朝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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