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校园白露(8)(2/2)
。说实话,既然是修改,那自然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修改,结合这一次的事件,将原本不合理的地方修改成合理的,绝大多数人的看起来都是大同小异,可是王哲这个却不一样。
除了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制裁问题和其他人差不多之外,王哲的这个律法却增加了一条,那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若是年纪实在小不懂事,那就由监护人负起全责。此条律法修改与三字经(子不教父之过),既然生了孩子却不能养好,他做出了什么事情那就由孩子的父母来负责吧。
这一条是郝欣提议的,所以这一条后面还加了白露的名字,郝欣最初提出这一条的时候并没有想在律法之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不过王哲不同意,就随他了。
对于这一条郝欣是觉得,熊孩子之所以熊,那是因为现在独生子女多,家中长辈宠着,不予管束甚至包庇才会造成的,古人都还说过子不教父之过,那么为什么现在更加法制的社会却没有这样的反思呢?
因为这一条,很多爸爸妈妈是排斥的,因为他们下意识的觉得这样不好,可是更多的已经成年却被熊孩子祸害的青少年却觉得这个非常的有理,有时候被熊孩子祸害了结果还要被熊孩子家长数落一通,什么不尊老爱幼,人家是小孩子,好像小孩子就是无敌护身符一样,是,人家是小孩子没脑子不懂事,可是家长呢,也是小孩子或者已经老糊涂了?
既然你不爱管教,那就逼你管教好了,郝欣是这样想的。
没想到,这一条律法却成为了新的热门“熊孩子闯祸到底是不是熊孩子家长的锅?”“熊孩子的背过爸爸妈妈……”“关于子不教父之过的新认知……”“熊孩子和熊家长,到底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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