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赵云大婚! 上(2/2)
,这句诗……其意境之深远,其霸气之磅礴,简直道尽了男人一生追求的最高目标!活着的时候、要做人中俊杰,死去之后、亦要做鬼中雄豪,简直是……太霸气了!
李清照这首《夏日绝句》的开头前两句,可谓是名传千古,受到后世之人极大的推崇。此时念出,李诗澜惊愕不已,能说出这种话的人,绝非平凡之人!
赵云见镇住了她,又道:“既然小姐想听在下作诗,那便如小姐之意就是。”
李诗澜点头:“小女子洗耳恭听!”
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珠玉在前,李诗澜现在对他所作的诗句充满了无比的期待。
赵云想了想,抬脚跨出一步,口中念道:“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
一句念完,再跨一步:“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
又是一步跨出,朝着李诗澜的方向:“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
最后一步踏出,已经来到李诗澜座位的前方两米处,他一双星眸盯着李诗澜,嘴唇轻启:“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
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
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
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
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
这一首《剑》,乃是唐朝宰相李峤所作。李峤此人,曾经三度担任宰相,本事不言而喻。
这首诗的第一句,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意思就是:我有报国之能,希望能如士大夫一般,为国出力!
这首诗尽显豪迈大气,又有对自己能力的表述,以及自己的心愿阐述。
也许文学底蕴不是很足,但是用在这个时候却非常之好。自己刚刚才夸下海口,反而却让李诗澜认为自己是个说大话的人,用这首诗来反驳她,当真是再好不过了!
一步一诗,四步走完,赵云来到了李诗澜的面前站定,面目含笑的看着她。
李诗澜心中慌乱,不甘与之对视,却在心中仔细的琢磨这首诗。
虽然不甚满意,还达不到让她为之倾倒的程度,但她立即想到,赵云走一步、念一句,四步走完,诗也已经作完,四步作诗,能有如此程度,已经可以让她惊为天人了!
良久,李诗澜才轻声说道:“公子大才,小女子佩服万分。”
赵云点头一笑,转身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李旭这个时候才“哈哈”大笑两声,“贤侄果然没有让我看错,来来来,你我共饮此杯!”
赵云心中冷笑:老狐狸,你不是说你不胜酒力了吗?
表面上倒是客客气气的,举杯与其对饮。
李诗澜含羞抬头,此时再看赵云,却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
七日之后,李府上下欢天喜地,小姐终于要嫁人了!
典韦、高顺、荀攸三人毫无形象的坐在门外台阶上,看着李府的下人进进出出,个个满脸喜庆,都是一副佩服不已的样子。
典韦一口撕下一块鸡腿肉,边嚼边说道:“主公真是厉害,来这李府借钱,不但钱借来了,还把人家李员外的女儿都拐走了,真是让俺佩服!”
荀攸苦笑一声:“也就你这憨货能说出这种话,什么叫拐走了?人家明明是倾心于主公,自愿嫁给主公的。”
典韦不服:“那又如何?总之主公厉害,这话没错吧?仲达,你说对不对?”
高顺性格冷淡,却也点了点头:“主公确实厉害。”
荀攸无奈,“我也没说主公不厉害,只是说你这词用得不好。”
典韦道:“俺又没读过书,差不多是那意思就行了。”说罢,继续啃鸡腿。
荀攸、高顺相视一眼,各自无奈摇头。
有时候,像典韦这样没心没肺的活着,倒也许是件好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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