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六章 泼(下)(2/3)
这是真正的开源之道。不仅如此,我与官家也说过,国家之弊,弊在兼并,世袭。但想要解决,又不怕麻烦解决,于是在青苗法上绕圈子敛财,为何不继陛下裁减恩荫基础上,再齐税。”“你说让官户纳税?可隐田怎么办啦?”吕惠卿来了精神,青苗法的奥秘实际真与青苗贷关系不大,它目标就是敛财,向所有人发放青苗钱,秋后再收那个二分利,管你是什么官户僧户,一律得接受国家的这个“惠贷”,然后交利息。
因为王巨态度**不清,吕惠卿没敢说罢了。
“非是齐那两税,两税能增加多少收入?齐的乃是商税!只要所有商贾都纳商税,不用象现在这样各州县层层罗密场务苛税,国家一年商税所得也不会低于三千万贯!”
两税听起来数字很大,近五千万,但一石粮值一贯钱吗?一束草值几何?
吕惠卿却呆若木鸡:“那会闹翻天的。”
“青苗法就不闹吗?”
“闹与闹,性质不同。”
“有何不同?昨天均输法,今天青苗法,明天又是什么法,后天又是什么法,这些敛财之法下来,天下不闹吗?还会闹,那么何必不齐税?有了齐税,其他什么法都不需要,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齐税?”吕惠卿无奈地摇头。但王巨说的也是本心话,只要王安石敢齐税,他就敢支持。
不要问征税,国家不征税,国家机器还能转得起来吗?
但征税也要合理的征,专门向中贫百姓征税,那算什么征税?同时这个税征来怎么用,象现在宋朝这种用法行吗?一个宰相年收入能超过五万贯的。
这个真的不能急了。实际不用多,只要将宋朝薪酬前一百位的官员薪水福利减掉一半,一年也能省出两三百万贯钱了,最少郑白渠几万保捷军铠也有,武器也有了。
于是因为王巨,这份变法,又再度卡住。
但这时候外界终于传开。
程颢上书弹劾,不当卖祠部度牒做常平本钱。
但为什么只有大程一个人说话?
如果王巨有度娘的话,他就能很好的说明。第一是僧牒价格的变法,熙宁开始,一个僧牒只有一百二十贯,北宋末年涨到二百二十贯,南宋时涨到了八百贯。
奥秘很简单,僧户!
家中有一个为道冠僧尼者,其家立为僧户,可以免税免役!
然后是僧道数量的变法,宋仁宗时最多达到了近五十万人。不仅是这五十万人,他们身后的僮仆,僧户,牵连的人数无法估量。比如福建路,一半良田就控制在寺观手中,朝廷无法征税征役。但到了熙宁十年,全国僧道下降了只有两十万人。
不过归根到底,它还是敛财之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僧道数量庞大的弊病,顶多说抬高了出家的门槛。
然而这赚的是僧道的钱,与豪强无关,所以大家全部缄默,然后就等着王安石落实青苗法,一起发难呢。
就在这个暴风雨来临前最平静的时刻,程颢继续冲锋陷阵。
赵顼便问王安石。
王安石答道:“程颢所言自以为王道之正,臣以为程颢所言未达王道之权,今度牒所得,可置粟凡四十五万石,若是凶年人贷三石,可活十五万人性命。卖祠牒所剃者三千人头,而所活者十五万人性命,若以为不可,是不知权也。”
好吧,居然这样算账?
那么王巨大顺城一战,打掉了五六百万钱帛,岂不是害得几百万人死掉了?
不过赵顼也只是问一问,况且也不是王安石开的头,薛向早在陕西就执行过了。
程颢上书便不了了之,这让他更加生气,现在王安石如日中天,无论均输法青苗法如何,没有实施下去,也找不到把柄。因此他想来想去,跑到了条例司,看着吕惠卿与王巨便怒喝:“你们二人就是这样替国家增财的?”
王巨继续翻看公文,就当他是空气。
不过吕惠卿还是迎了过去,道:“伯淳,何来此言?”
“你们居然提议朝廷度僧牒谋利?”
“那也是权宜之计,是王广渊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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