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动向(1/2)
老大被杀,剩下的小喽喽自然只有跑路了。
毕竟出身在那里,他们虽然干过一些不法勾当,杀过几个人,但终究是一群乌合之众,在头领被杀后,已然成了无头苍蝇。
他们分开跑,想着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躲避李振江的追杀。
其实他们也不认为李振江会追杀他们们,费时费力不说,还不一定获得什么好处。要知道他们也是活不下去了才落草为寇的,要是富足,谁去当这朝不保夕的劫匪?
然而,事与愿违,李振江就从来没有想过放过他们。
如果放任他们不管,他们还会继续做劫匪,不知道这样会坑害多少人。
“杀!”李振江一夹大麦的马腹,大麦像是离线的箭一般冲向逃跑的众人。
大麦的速度本来就是马中数一数二的存在,更何况这群劫匪可没有马,完全是在靠两条腿玩命的跑路。
听见身后的马蹄声,刘二狗真的后悔了,当初虽然失去了家园,但是官府也给了一些补偿,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他另起炉灶的了。可是,他觉得官府不公,又羡慕那些成了劫匪的老乡,觉得他们不用劳动就可以来钱。所以,他加入了他们,成为了劫匪中的一员。
十几次的成功已经让他们膨胀了,每次遇见路过的人,那些路人都是唯唯诺诺的交上钱财然后等待宰割,就和那些羔羊一样。
尤其是那些平时过得比他们好的商人,看着他们哭泣求饶,刘二狗打心里升起一种报复的快感。所以每次他们求饶过后,他都会毫不留情的将他们通通杀死。
然而,这次他们踢到了铁板。
这是他最后的想法,再之后一阵天旋地转,他陷入了黑暗。
解决掉一个,李振江立马调转马头向另一个逃跑的人追去。就这样,他花费了半个时辰才将所有人杀死。
大麦虽然跑得快,但是在追杀一人时,另外的所有人都在逃跑,而且还是分不同的方向,来回的路程也不远啊!
“王爷。”徐然惊惧的喊了一声就说不出话来。
上次李振江虽然凶狠,但是李振江没有杀人。可是这次他亲眼看见李振江将劫匪斩尽杀绝。那冲天而起的头颅,那喷薄而出的鲜血,还有那弥漫的血腥气,都让徐然胃里一阵翻滚。
他的妻子和女儿已经在车厢里吐的稀里哗啦的,他也没有忍住,步了他们的后尘。
李振江第一次杀人时也吐了,那时秋儿就在他身边。现在,他虽然还是感觉恶心,可那种呕吐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
也许,正如杨奇杨虎两兄弟所说的,这人啊,杀着杀着也就习惯了。
良久,等到三人几乎将心肝肺都吐出来时,李振江开口道:“走吧,还有不少路要走呢。”
徐然强忍着不适,虚弱的扬起马鞭,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有气无力的喝道:“驾!”拉车的马,闷着头慢悠悠的迈开了步伐。
傍晚的时候,他们是在一处草地支起了火堆,锅里煮着一只肥硕的大兔子,一股淡淡的肉香飘散出来。
兔子肉很有意思,它和什么肉放在一起炖就是什么肉的味道。李振江在杞县买了不少香料,即使如此,兔子肉闻起来也比不上其他肉香。
“没有大酱啊!”李振江很是感慨。
兔子还是酱了好吃。
徐然一家子提不起一丝胃口。
今天他们看着李振江将兔子扒皮,洗漱。这个过程不免弄得到处都是血,一想到兔子那时候的样子,他们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李振江杀的那十几个劫匪,于是又感觉胃里一阵翻滚。
李振江可不会管他们,他早就饿了,只不过这荒郊野岭的生个火,做个饭的确不易,最主要的还是耽搁行程。
大麦的口粮也不错,李振江买了不少的黄豆,专门作为大麦的零食。
一只兔子,剥了皮,去掉内脏,再去掉骨头。虽说兔子不小,但去掉大部分后,也就剩下个四五斤罢了。李振江三两口就解决了。
摸了摸半饱的肚子,李振江决定要加紧行程,争取在后天城门关闭前抵达幽州城。
事实没有如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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