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九章 驳旨(2/2)
/p>于是,刘洎赤脚上阵了,“摄政王此言差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又道雷霆雨露,皆出于上。圣人要除迁臣子,实属本份,为臣者自该欣然接受。更何况,陛下将此放在廷议上与诸位臣工商议,也是全了摄政王的颜面,摄政王更该领陛下这份情才是。”
李沐冷冷地看着刘洎道:“若孤不领这份情又待如何?”
这话引起了一阵吵杂声。
这话当着满殿大臣的面说,有些打他们脸的意思。
刘洎耳朵听到大臣们的非议,觉得自己得到了舆论的支持,于是如同打了鸡血似的。
“摄政王此话着实荒谬,陛下当面,摄政王难道还待抗旨不成?摄政王可知,陛下旨意只须经尚书台颁布,根本无须征得摄政王同意。”
这话确实没错,六部尚书的任免权在李世民手上,他有权利想任命谁、罢免谁。
可问题是,李沐能同意吗?
“本王抗不抗旨,是不是抗旨,你刘洎还没有资格评判。孤总揽朝政,对上有谏言权,对下有罢黜权。如今中书、门下二省主官皆在殿中,明知陛下此诏令不合时宜,却没有行使封驳权,本王以为房司徒、岑侍中未尽职责,当由此御史台弹劾。尚书左仆射刘洎,谗言媚上、挑拨是非,还当众诬陷本王,更应由御史台弹劾。”
封驳皇帝诏令,起始于汉,经隋成定制,唐时完善。
汉代封还诏书之事多有,然无封驳之名,亦无专官执掌。
唐制规定,凡诏敕须经门下省,如有失宜的,可以封还,有错误的则由给事中驳正。
所以,李沐指责房、岑二人失职,并非随意杜撰。
李沐的话音方落。
魏征立马出列,“启奏陛下,臣弹劾房司徒、岑侍中玩忽职责之罪,弹劾刘仆射谗言媚上、挑拨是非,当众诬陷摄政王之罪。”
随魏征之后,大批御史出列道:“请陛下治房司徒、岑侍中、刘仆射三人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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