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吴越军校(1/2)
如果说“探索号”给杭、越两州百姓平添了自豪和归属感。
那么,脚踏车、三轮车的出现,让两州日趋紧张的畜力得到了明显的缓解。
一个人可以用两、三倍甚至更高的速度往来于家和工坊之间,随便还能带数十斤物品。
一个人就能将数百斤的货物,以比步行更高的速度运往目的地。
这些都颠覆了百姓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从而,李沐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更接近于“神”。
两州的经济日新月异地蓬勃发展起来。
华亭船坞开始批量制造大中型的蒸汽商船和运客船。
开始是为了安置神机卫战斗中负伤将领,而设立的军校,渐渐成为了神机卫军官升职的不二途径。
李沐深知,军校的重要性,这些伤残的中、下级军官,是最具有实战经验的。
不间断地让现役高级将领前往军校讲授作战经验心得,成了神机卫的惯例。
与普通的州学一样,军校是武举的必经之路。
但与普通科举不同的是,军校的招生对象是在役满三年的现役士兵。
李沐特意为军校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吴越军校。
三千保定军校毕业生让北洋军阀统治中国二十多年。
而李沐心中的目标是三万。
此时的军校再不是当初在李家庄创办护卫营时的模样了。
如今李沐有时间、有条件,也有必要宣扬军队的信仰了。
军校中,李沐向士兵灌输国家与民族的概念。
宣扬军人的操守和荣誉。
告诉他们为何而战的道理。
与李世民截然不同的是。
李沐并非事事关心,对于两州的政务,李沐几乎属于放养。
一旦政令发布,李沐便不再干涉官员如何施政的过程,他只关心结果。
除了每月一次的例行巡察,所有监管都由监察司负责。
这是个新设的部门,对下有着绝对的监察权,只对李沐一人负责。
但为了限制这个部门的权力过大。
李沐对监察司设置了权限固定,那就是只有监察权,没有审判权。
同时此部门只针对官员。
魏征等人曾经反对过李沐单独设置监察司,认为这个部门其实于朝廷侍御史职能雷同,只是换了个名字罢了。
但李沐却乾纲独断,一意坚持设立监察司。
到了后来魏征才慢慢体会到监察司与侍御史的区别所在。
与侍御史闻风而奏不同的是,监察司有独立的办案权。
可以直接拘押犯官三天,如果有必要可延长三天,但只能延长一次。
也就是说,最多的拘押时间为六天。
独立的办案权让监察司不需要经过各县衙门及州府衙门。
如此避免了上下勾连、官官相护。
另外监察司的构成与众不同。
除了杭州监察总司及两州监察司的官员是正式编制,各县的监察分部所有官员都是临时官职,且临时官员不得在当地招募,而是从州学学子中选取,付给优厚的补贴,每三年一轮换。
这三年正好是州学生员的毕业时间。
也就是说,李沐同时给了州学生员实习的机会,而这个实习机会,就是监察各县官员。
同时也给了这些即将步入仕途的学子一记警钟。
让他们知道,监管无处不在。
由于这是临时官职,且监察官员三年一换,被当地官员买通的可能性非常小。
独立的办案权,不需要上级官府的批准,避免了官员串连和上下勾连。
同时,身为学子胸中有着浩然正气,心性还没有被官场陋习俗规污染。
所以,监察司的效率非常高。
走到这时,魏征才真正明了李沐设立监察司的用意来。
当朝廷派尉迟恭、程知节囤兵宋、扬二州和大肆分封爵位给五姓的消息传来。
李沐反而笑了,他笑李世民和整个朝堂上下一致的虚弱。
囤兵宋、扬二州说明什么?只能说明李世民不敢向自己动手,囤兵的用意在于防守而非进攻。
就以扬州五万,宋州三万的军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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