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墨香、世界之上(2/3)
味,这家伙,这么多年过去了,骗小丫头的本事可是愈发精进了,啧啧。想我这么fēng_liú倜傥,居然没有小女生喜欢我,简直没天理。哦,也是,哪里有什么天理。南宫七溪召回了那只“喜新厌旧”的毛笔,挽了挽袖子,在空中画了一个传送法阵,属于空间法阵的一种。墨香阵阵,空中缓缓的打开了一个光圈,透过光圈,可以看到里面的【剑冢】高山。南宫七溪挥了挥衣袖:“走吧”。林葬天一行人踏入其中。
【剑冢】作为禁地中最危险的存在,可以说是十分出名,因为成功登顶的人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现如今的院长—应苍宇。其实【剑冢】看上去也就是一座普通的高山,只不过当你走近了,你才会感受到那浓郁的剑气、剑意。只有真正的剑道天才,才可登顶,成为院长的学生。
林葬天一行人缓缓向【剑冢】的入口走去,林葬天不经意间看了眼南宫七溪,顿时把头低下,嘴唇紧抿。
曾经的少年,如今已生白发。
南宫七溪送林葬天来到了【剑冢】的入口处,说道:“就送你到这了,我也得赶紧走了,不然你的身份就暴露了”。说着便转身向后走去,临踏入传送阵的时候,回头咧嘴一笑:“喂,你可别太想我哦。”林葬天心情复杂道:“赶紧走吧”。南宫七溪吐了吐舌头,朝林葬天做了个鬼脸,“走啦。”瞬间消失不见。
林葬天笑了下,这家伙,还是那么傻啊。这个傻子,以笔墨为杖,行至今日啊。
林葬天看了眼小女孩,虽然不知道南宫七溪为什么一定让他带上这个小女孩,但是他知道绝对不会是他说的那么简单。想不通就干脆不想了,林葬天看了眼埋入云海的山峰,推剑出鞘,林葬天右手握剑,缓缓地竖着劈了下去,云淡风轻。小女孩看不出什么门道,只是感受到一阵微风拂过,那带来压迫感的剑气顿时消失不见了。林葬天没有收剑入鞘,月壶剑此刻剑身光洁如月,仔细看去,剑身上有不少细细的白色剑气缠绕,使得剑身看上去像发光一样。小女孩此刻的眼睛里像是被洒满了星星,好奇的看着月壶剑,因为她似乎感受到了它也是有生命的,这一奇妙感受让小女孩愈发欢喜。
林葬天说道:“我们也走吧。”小女孩恩了一声,便蹦蹦跳跳的跟了上去。
风又吹红了晚霞。
有些回首的时间,是忘了要向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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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东海】。
这里最不缺的是读书人、写字人。最出名的要数当地的墨汁。据说这里的墨汁,有灵。这里的人们都以捕鱼为生,虽然当地除了私塾以外,识字的人很少。但毕竟是出过书圣的地方。当地有一个规矩,路上见到一片写过字的纸,哪怕只是小小的一角,哪怕已经污损,也万不可践踏。就连过路的农夫见了,都会弯下腰去,恭恭敬敬地捡起来,用手掌捧着,向当地的文神庙走去。说不定,当地又要出一个像书圣那样的人物呢。
庙门边上,有一个石炉,上面刻着几个模糊的字:“敬惜字纸,书……”剩下的字就看不清了,所以当地人一直将前面的四个字当做宗旨,充满虔诚。
当地近海,有不少的渔民。哪一个季节,如果发愿要到远海打鱼,船主一定会步行几里地,找一个读书人,用一篮鸡蛋、一捆鱼干,换得一叠字纸。他们相信,天下最重的,是这些黑森森的毛笔字。只有把一叠字纸压舱底,才敢破浪远航。
那些在路上捡字纸的农夫,以及把字纸压在舱底的渔民,都不识字。不识字的人尊重文字,就像崇拜从未谋面的神明,是为世间之礼、天地之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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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冢】峰顶,林葬天和小女孩盘膝而坐。一个是消耗精力太多,一个是爬山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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