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万民约政势汹汹 完(2/3)
今政之府已立,行义的理由是否还能杀人?如果今天以行义的理由杀了祝寡妇霏,那是不是也不能禁止那些被墨者因为行义所杀之人的后代复仇?
知道的越多,想的也就越复杂。
适颇为赞赏地看了一眼祝寡妇霏,心说这女子极为秀丽,又有这样的头脑,若非如此,稍加调教,倒真是个妙人,可惜了。
他心中已想到说辞,刚要站出来反驳,不想墨子冲着适微微摇头,让适不要出面。
墨子站出来,看着还在那申诉自己为害却无罪的祝寡妇霏,笑道:“今日杀你的,不是沛邑万民律,而只是墨者。”
“政之府成立之后的一切事,以万民律令为准。政之府成立之前、尚未成立之地,我墨者自有行义的天志准则。”
“当诛者诛,害天下者诛,在沛邑之外没有万民约法,我们难道便不行义了?”
这话既是说给祝寡妇霏听的,也是说给那些鉴于政之府成立、万民约法已成之后的改变稍微有些矛盾混乱的墨者听的。
“天志与公意相合,公意本在,只是在沛邑之外并未约法成文,仅此而已。沛邑之内,行万民法。沛邑之外,墨者仍旧要合天志。诛不义、止非攻,无需万民授权,只以天志为准。”
“将来若天下均有约法,凡约法处再以法为准。”
众墨者齐声称喏,一些人心中略微犹豫的结也就此解开,心说果然就是这样,沛邑之外天志仍旧存在,也是合于众人之意的,只是那里还不曾有机会如今日一般万民相聚约法。
万民之利极为天志,约法乃成合乎天志,却不代表约法之前天志就不存在。墨者终究认为人是理性的,可以推出天志规矩到底是什么的,正如对错早于成文法就已存在一样。
此言一出,祝寡妇霏嘲笑道:“你们也就欺负欺负我们。那些为害天下的诸侯贵族封君,你们怎么不敢诛?”
这话一说,不只是墨子笑了,身边的许多墨者也朗声笑起来。
祝寡妇霏不知道这些墨者在笑什么,不想墨子笑过之后大声喊了四个人的名字。
这四名墨者施施然走到台上,墨子笑道:“这四人做过好大事,如今有人笑我们墨者不敢行诛,此事涉及我墨者之名,怕是今日正好说说。”
一面色黢黑、平日一直低头垂首之墨者淡然道:“齐饶安之君,喜好以山林野人射猎,民受其苦。我怀利刃诛之,以利天下。其子虽恨,四处寻我,但终究不敢再行此事。”
旁边一人也淡笑道:“九年前,越朱勾灭郯,掳其民为奴,不从者杀。其君子军借机淫掠,我杀五君子,又欲刺朱勾,事不成逃亡。非不想诛,奈力不足不能诛。”
其余两人也都说了说自己做下的好大事,墨子此意既是说给祝寡妇霏听的,也是说给台下的民众听的。
他放声笑道:“若不合天志,天子亦可换,我们都敢说选天子,难道还在意什么诸侯贵族封君吗?今日不诛,无非不能,将来有约天下之剑,且看诛不诛!”
“约法处尊法、法外之地……天志为先!”
台下众人只是见过墨者行义,对于墨者之前做过什么事并不怎么知晓,如今一听这话,才知道这些墨者竟做过许多大事。
诛不义、选天子之类的话,墨者常说。墨者之外的学术团体,也多认为这种事算不得什么大事,哪怕是儒家中的一部分流派也有这样的想法,这是此时天下学术团体的主流。
关键在于嘴炮无用,需要有力量去实施才行。
如今要杀这些人,用的根本不是沛邑万民律,而是用的墨者秉持的行义天志,因为这些人做的事在成法之前。
律令、罪、害、犯禁的定义,在墨子看来,只是针对有律令存在的地方,而律令并不存在的地方,依旧需要正义。
他的这些定义,是作为手工业者和新兴地主阶层希望成立成文法的一种愿望和根据。而宋国此时除了沛邑之外,并无成文法。
此时天下,有成文法的国家只有三处。
三晋,李悝有法经、还有有范宣子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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