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碾压式灭杀(1/3)
假如地狱和天堂真的存在大约更喜欢地狱一些。
第一他有自知之明,晓得天堂早已注定跟自己无缘,理论上说天堂是宽仁善良者们的领地,而小野哥行走江湖二十年,对待敌人向来赶尽杀绝,从无半分怜悯宽仁,而天堂最不喜欢这种有仇不饶的家伙。
第二他是真的也不喜欢天堂,因为那里聚集了大批广结善缘的聪明人,他们个个面如冠玉,但是腋窝却是又黑又臭,凑在一起大谈道德和信仰的时候,总是要往身上喷很多香水来掩盖这臭气,小野哥的鼻子偏偏特别灵敏,任凭怎么掩饰都能闻到,所以他早就打算好,如果真有机会选择,还是地狱更合适自己。
据说有信仰的人更容易从容的面对人生各种挑战,这个挑战内容包括生死,艰难的生存和痛苦惨烈的死亡。因为他们信仰的神佛早已为他们安排好了前世今生和未来。所以他们可以无所畏惧的为信仰去战斗。
李牧野也有信仰,小野哥的信仰是所有真诚爱过他和他真诚喜爱过的人,是故乡家园里一切值得珍视守护的。
弗莱彻更是个信仰狂热的家伙,他的信仰就是巴顿爵士。以神佛为信仰总感觉有些飘渺,毕竟看不见摸不到。以人为信仰,这人就是活着的神佛。听得到他的声音,看得到他的样子,这样的信仰一旦形成,往往更狂热。
“你还有后悔的机会。”弗莱彻在动手前对李牧野说:“巴顿先生不希望你去那个地方,如果你一定要去,我只好用抓伤你的方式来阻止,相信我,你不会喜欢这种方式的。”
“我想试试。”
“巴顿先生说你很强,所以才特意从潜能开发中心把我找出来。”弗莱彻将右手食指的利刃放在舌尖舔了一下,道:“强,只代表所谓的境界,不代表你能打。”
“这么说来你狠能打?”李牧野不咸不淡问道。
“在潜能中心,我也许只能勉强排进前十,但在这里,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弗莱彻道:“我们的肌肉很聪明,是有本能和记忆的,当它的本能反应快过我们的大脑时,你所谓的境界就没有多大作用了。”
“我只看到了你的舌头在动,如果你说的聪明的肌肉就是它,我只好算你说的有道理。”
“既然你不想回头,那就先让你尝尝苦头!”弗莱彻说完这句话,合身一团,接着在半空瞬间舒展开身躯,以一种违背物理常识的方式,迅如疾风,扑向李牧野。
快!不可思议之快!追风逐电之快!超越眼神之快!
李牧野尽管脑子里已经做出躲避格挡的反应,身体肌肉却没办法跟上这速度,退避稍慢一线,衣服当时被扯开一道口子,露出里边淡蓝色的马甲内衬。那是小野哥向来不离身的飞天夜甲。
此物薄如云絮,轻若鸿毛,贴身穿在身上几乎等同无物,却能挡住狙击步枪的子弹和青云镰月的劈刺。
弗莱彻见李牧野没有挂彩也是吃了一惊,他那一刀划在小野哥的胸前肋下,没有触碰到金属的质感,这取代指甲的手刀都是用纳米金属打造的,密度是钢的一万倍,一次成型技术制造出来的杀人利器,几乎无物不破,却没想到竟不能伤到对方的血肉之躯,怎能不让他暗自吃惊。
“我就不相信你的身体比洛克生化人还硬!”弗莱彻惊怒交加,脚下十根脚趾抠地,身子平行嗖的一下又跳向李牧野。
这次小野哥对他的速度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见他肩膀一晃的刹那,果断亮出青云镰月在手,挥手直接斩向自己面前的虚空,下一瞬间,弗莱彻已经到了那个位置上。
手臂感到疼痛的刹那,他大惊失色,猛然停下,接着一个鹞子翻身向后翻了出去。
这人动作速率之快,完全超乎了小野哥的想象。好不容易一招抢得先机,怎能还容许他缓过这口气。李牧野足下发力,身体电射出去,一招流星赶月凶狠的刺向弗莱彻的心脏。
这是文当太极道门历代相传的剑法,小野哥从安意如那里偷师所得。古代杀人术,首重兵器,境界差距不是特别巨大的情况下,有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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