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你就是那个修破鞋的(2/3)
岛上的人抓到想烤着吃的小鸟,让我给救了,结果长大后回来报恩了。”海莉现在倒是一脸兴奋之色:“我可以摸摸他们么?”
萧鹏笑道:“当然了,可惜小青和小白现在不在岛上,不然让你骑着它们在岛上转转。”
“小青小白?”海莉疑问道。
“是啊,两匹德保矮马,不过现在不在岛上,在市区里,我家孩子们太喜欢它们了,离不开它们。”
海莉鼓足勇气,走到泰迪身边,轻轻摸了两下泰迪:“爸爸,快帮我拍照,我要发推特,我要让他们都看看!萧,你这里简直是动物园!”
阿姆看到海莉摸泰迪,紧张的心都到了嗓子眼。看到泰迪并没有过激行为,倒也放了心,赶紧掏出手机给海莉拍照。海莉胆子也越来越大了,抱着泰迪和小太郎小次郎各种亲密“爸,我要在这里拍一套写真,这里太棒了!”海莉开心的喊道。
阿姆看到海莉玩的开心,也跟几个宠物玩到了一起。不过他比起泰迪,倒更喜欢狼獾。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狼獾可是更讨星条国人喜欢,因为他们眼里,狼獾是不屈不挠挑战强者的象征。
从一件小事就可以看得出这一点:在星条国漫画里,‘金刚狼’和‘美国队长’一起打击纳粹的时候,他在咆哮突击队里的代号就是‘狼獾’。。。。。。
其实他喜欢的是虎头海雕,可是大头一直在萧鹏肩头上,态度冷漠,根本不理他。毕竟大头可是差点变成烤小鸟的,所以除了萧鹏之外,跟别人还是都不亲近的。
萧鹏递给潘佩宇一根烟:“猛子呢?怎么没看到他?”
潘佩宇点上烟说道:“猛子听说你有朋友要来,说去林子里抓头野猪招待一下。”自从千里岩人多了起来,杨猛就禁止在林子里猎野猪了,都快吃光了。非说养几年保护下资源。他能主动抓野猪,倒真不容易。
萧鹏刚说完,就看到杨猛从林子里走了出来。看到萧鹏回来了,杨猛老远的跟萧鹏打招呼:“你怎么才回来?”
萧鹏笑道:“我去镇上办了点事。”
杨猛的大嗓门也引起了阿姆父女两人的注意,原来以为在千里岩受到的震撼也就那么多了,结果看到杨猛后,两人又被震惊了:
只见杨猛肩上扛着一头野猪,嘴里叼了个烟斗,手里还拎着几只兔子,就这么溜达过来了。那么大的野猪抗在肩上却一脸轻松。
阿姆咽了口口水,问萧鹏道:“那是海格力斯么?”
海格力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传说中它神勇无比,力大无穷。
萧鹏笑了笑:“他?你可别侮辱海格力斯了。他是我朋友,也是我兄弟。叫做杨猛。你们可以叫他猛子。丫的就是一个行动比思考还快的单细胞动物。”
杨猛走到几人面前,把野猪往地上一扔,随手拿出一只兔子扔给狼獾两口子,让它们两个吃,嘴里还在抱怨:“王龙,这都是你干的好事!这兔子也太能生了,当时你才带几对兔子?现在倒好,几个月过去,岛上起码有了上千只兔子。今后就让小太郎和小次郎吃兔子就行了。”
过年回来时,王龙弟兄两个带回千里岩十几对兔子扔到林子里去了。原想是给岛上多个玩物,结果他们太小看兔子的繁殖能力了,现在岛上都快闹兔灾了。
要知道,兔子每年可以繁殖4-6次,每窝6-10只,小兔子出生两个月后,就又可以生兔子。甚至由科学家们认为,如果90年内不采取任何限制肚子繁殖的措施,那么地球每平方米的土地上都应该站着一只兔子。
就像土澳那边,几百年前一个农场主带去了十多只兔子,现在整个土澳到处都是兔子,变成了所有澳洲人最大的敌人。。。。。。
当然,萧鹏对科学家的观点保持鄙视。在华夏兔子永远成不了灾,分分钟给你吃绝种了你信不信?皮做衣服、肉和内脏可以吃,就连骨头都给你磨成骨粉!绝对不带浪费的!
杨猛跟王龙抱怨完后,才把注意力放在阿姆身上,只见他伸出大手,拍了拍阿姆的肩膀:“你好,老外。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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